河南商报电子版

 

我省将开展专项行动 整治买房捆绑车位等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22  来源:河南商报  作者:河南商报记者 张丽  浏览次数:10631
核心提示: 楼市监管层层加码。8月21日,河南省住建厅、公安厅、司法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这次将重拳打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虚假房地产广告等违法乱象
 

 
楼市监管层层加码。8月21日,河南省住建厅、公安厅、司法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这次将重拳打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虚假房地产广告等违法乱象,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调控

  
省住建厅等九部门联合整治楼市乱象

  
今年6月26日,国家住建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行动文件,文件中提到的30城郑州在列。紧接着,郑州迅速出击。8月21日,河南省住建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省工商局、省发改委、河南银监局、河南保监局9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整顿规范河南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监管力度。

  
《方案》提出,从发布即日起至今年年底,针对各地存在的房地产市场乱象,我省将通过组织开展宣传动员、企业自查自纠、市(县)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省级抽查验收等专项行动,重点治理: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

  
治理

  
重点整治投机炒房、“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

  
1

  
投机炒房行为。

  
主要包括: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通过报纸、网络、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人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2

  
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包含: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订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3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4

  
虚假房地产广告。

  
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
作者:   河南商报记者 张丽
编辑:河南商报 王凡
来源:
河南商报
河南商报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河南商报社 技术支持:顶端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18039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