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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博物馆”办得好的,政府将给予扶持和奖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7  来源:大河报  作者: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浏览次数:12842
核心提示:作为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古都开封文化遗存颇多,亟待立法保护。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正在召开,《开封市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请审查批准。26日上午,会议分组审议了该条例。明确追缴文物的去向走私文物,被海关查获;盗取
    
作为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古都开封文化遗存颇多,亟待立法保护。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正在召开,《开封市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请审查批准。26日上午,会议分组审议了该条例。

    
明确追缴文物的去向

    
走私文物,被海关查获;盗取古墓,被公安机关追缴;贪污受贿古董,被监察委没收……这些部门各司其职,保护了文物,肃清了风气,大快人心。不过问题来了,这些部门没收、扣押、追缴的文物,都去哪里了?

    
目前,我国文物保护法及河南省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均对人民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海关和工商行政部门依法没收、扣押、追缴的文物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对监察委员会依法没收、扣押、追缴的文物如何处理没有作出规定。为了全面加强文物保护,条例对此作出明确。

    
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海关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没收、扣押、追缴的文物,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自没收、扣押、追缴之日起五日内移交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暂存保管。结案后三十日内,应当将依法没收的文物无偿移交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属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有的文物,应当无偿返还。

    
鼓励个人合法收藏,兴办“民办博物馆”

    
不到民间,不知收藏之广。作为文化底蕴深厚的开封,民间也有不少热爱收藏的“玩家”。对于国家鼓励兴办民办博物馆,条例也作出了规定。

    
条例规定: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其合法收藏的文物设立博物馆,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市文物、财政等行政部门,对开展社会教育和服务活动较好的博物馆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奖励。

    
此外,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周边有其他建筑物影响了文物安全和风貌,又该如何处理?谁来拆,谁来补偿?对此,条例规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核定公布前已有的非文物建筑物和构筑物,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拆迁;破坏或者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应当逐步拆迁或者改造。拆迁、改造费用由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解决,但非文物建筑物和构筑物属于违法建筑的,拆除费用由违法建筑的责任人承担。

    
【链接】

    
哪几类不可移动文物开封市将重点保护?

    
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下列文物实行重点保护。

    
(一)杞县鹿台岗、杞县段岗、启封故城、北宋东京城、明代开封城等大型文化遗址;

    
(二)钓国寺塔(铁塔)、繁塔、尉氏兴国寺塔、延庆观等宋元时期建筑;

    
(三)开封城墙、山陕甘会馆、相国寺、朱仙镇岳飞庙(含关帝庙)、刘青霞故居、开封东大寺、朱仙镇清真寺、龙亭、禹王台、杞县大同中学旧址等明清时期建筑群;

    
(四)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旧址、天主教河南总修院旧址、河南省博物馆旧址、河南省政府办公旧址、河南省参议会旧址、河南省教育厅旧址等省会时期建筑;

    
(五)张良墓、曹植墓、蔡邕墓等历史文化名人古墓葬;

    
(六)国共黄河归故谈判旧址(红洋楼)、焦裕禄烈士墓、中共豫陕区委旧址等具有重大意义的革命历史文物;

    
(七)其他需要重点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

作者: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编辑:河南商报 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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