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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近年来多项政策体现健康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1  浏览次数:10580
核心提示:近年来,郑州市不断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特别是2016年11月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以来,在制定多项政策时充分考虑健康建设,为健康城市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水是生命的源泉。为了确保城市饮用水安全,2016年8月出台的《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城市供水工程建设使用的设备、管材、配件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应当设置水质检测机构,对原水、出厂水和公共供水管网水质进行检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应当单独设置,不得与商业、消防等非居民生活用水共用,供水管道不得互通,并用不同颜色标示;储水设施不得使用混凝土、碳钢板、玻璃钢等对水质有影响的材料;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应当立即停止供水,组织清洗、消毒,及时告知用户。经依法认证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

 

河道黑臭水体丧失使用功能、影响景观以及市民健康。2016年,郑州启动黑臭水体治理,将贾鲁河航海路至化工路段(河道区间长度11.1公里)确定为城市黑臭水体,采取征迁沿河企业、建截污管网、疏挖河道等综合治理措施。2018年,该河段水体经第三方专业水质检测机构多次断面取样检测,水质达标,已无黑臭现象。同时,还按照郑州市生态水系建设规划,投入170多亿元对贾鲁河全段(96公里)进行高标准综合治理。

 

汽车尾气污染作为城市病,不利于市民健康。2016年全国“绿色出行”暨“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期间,郑州市发出绿色出行倡议书,倡导广大市民在9月22日这一天少开一天车, 引导市民低碳出行、文明出行,以实际行动创造更加健康美好的生态环境。

 

为遏制装修材料挥发的甲醛等有害气体对市民健康造成危害,2017年11月制定的《郑州市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投入使用前,装修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住宅装修装饰工程完工后,按照合同约定需要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实行统一装修装饰的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购房人提供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健康政策还涵盖了各类垃圾处理,如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的《郑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餐厨废弃物管理应当坚持减量化产生、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原则,处置过程中应依法采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有关规定,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影响市民健康。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首先要维护市民健康。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的《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公民应当爱护环境,减少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排放,按照有关规定对垃圾分类投放,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便溺。对随地吐痰、便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并责令当场清理,拒不清理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作者:郑州日报记者 裴其娟
编辑:河南商报 韩坦道
来源: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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