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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等应率先建立 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2  浏览次数:10802
核心提示:国家药监局:疫苗等应率先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国家药监局近日印发《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药品追溯数据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不少于五年。应明确专职部门及人员负责药品追溯数据管理,确保数据安全。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

国家药监局:

疫苗等应率先建立

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

国家药监局近日印发《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药品追溯数据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不少于五年。应明确专职部门及人员负责药品追溯数据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等重点产品应率先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据国家药监局网站)

来源:河南商报
编辑:河南商报 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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