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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模、“蔬菜大王”王福生:大棚里种出“富民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8  浏览次数:11257
核心提示:随着技术经验的积累,王福生成功种植出了黑圣女果、五彩椒、紫茄、水果黄瓜等十多种特色蔬菜和反季蔬果,并注册“兴叶”牌商标,成了远近闻名的“蔬菜大王”。
 

在黄淮平原上有一个乡村——叶县田庄乡半坡常村。王福生就生长在这里。

今年42岁的王福生是土生土长的半坡常村人。多年前,以种地为生的他,虽然能满足温饱,但日子依然过得紧巴巴。2009年,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王福生发起成立了叶县福旺蔬菜种植合作社,日子才渐渐有了改变。

随着技术经验的积累,王福生成功种植出了黑圣女果、五彩椒、紫茄、水果黄瓜等十多种特色蔬菜和反季蔬果,并注册“兴叶”牌商标,成了远近闻名的“蔬菜大王”。

自己富不算富,大家富才算数。靠种植大棚蔬菜富起来的王福生看着身边很多还不富裕的乡亲,心里很着急,一心想着让他们一起搞种植,一起富起来。

王福生鼓励大家向土地要效益、向科技要效益。对加入专业合作社的村民,他免费传授蔬菜种植技术,对销路有问题的主动帮助找销路。经过示范带动,周边武楼、英李、余庄、张林庄、黄营等十多个村的村民加入他的合作社,带动田庄乡发展现代农业1万亩以上,蔬菜、林果种植户1000多户。入社农民人均年收入上万元。

“我在福生这儿干的都是轻活儿,虽然上了年纪,摘个黄瓜、番茄还是没问题的。”半坡常村村民武桂云说。武桂云今年已经70岁,老伴儿李法治患有脑溢血,没有劳动能力。家里生活十分困难。王福生得知情况后,便把武桂云、李法治老两口都吸纳进合作社。武桂云可以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儿,每年3500元,李法治则不用劳动,每年固定享受1200元。

如今,王福生的蔬菜、林果基地已经成为县产业扶贫基地,直接带动贫困户就业27人,人均月工资收入达到1200元。王福生也先后被评为“全国农业劳动模范”“河南省劳动模范”“鹰城最具创新力人物”等。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河南商报 孙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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