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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终奖明年发 会“缩水”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25  浏览次数:13970
核心提示:新个税法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将根据个人综合所得按年征税,专家:对于普通工薪族,今年年底发或明年发没有太大影响

近几日,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等条例、办法、解读公告等密集出台。出台时间恰好临近年终,很多人关心起了自己的年终奖。那么,年终奖今年发和明年发有什么区别呢?

事件 

担心老婆的年终奖又要延迟发放

郑州市民颜女士在一家企业集团总部上班,如今,她2017年的32000元年终奖还没有发下来。

说到这,她也有些无奈:“我现在连菜场自由(买菜可以不用看价格)都达不到,不过集团总部的人大多都是中层,也不好意思给领导开口要。”

“老婆的年终奖估计又要延迟发放了。”颜女士老公石先生说,“听说最近要发,不过要先给一线的员工发,她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也不知道2019年发会有啥影响,扣的税会不会多点?”石先生问。

近期,很多人在讨论“年终奖能不能在2019年前发?”在网上,也有一些媒体发表文章,建议公司在2019年前给员工发放年终奖。

看了建议,很多人那颗牵挂年终奖不安的心开始蠢蠢欲动,网友@绮雯准备直接把建议发给老板,不过她在考虑:“会不会被老板辞退?”还有人比她考虑周全,提问:“怎么能委婉地让老板知道这个建议?”当然,还有一部分人在自嘲,比如说网友@冯伟,他问:“领年终奖是什么感觉,谁能告诉我下?”

对比 

年终奖12月发和10月前发 有多大差别

今年8月,新个税法亮相,为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税收部门执行新税法过渡政策,个税起征点调至5000元/月,执行新税率。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由于年终奖缴纳个税时,与工资计算方法并不一样,很多人担心年终奖并不会享受到新税法过渡政策红利。该担心是否多余?

河南商报记者咨询河南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客服工作人员表示,过渡期内的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10月之前,减除费用为3500元/月)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

年终奖的缴税公式很简单,分两部分,一是找税率,方法为用年终奖总数(当月工资低于费用扣除标准时,用年终奖总数减去前者相差额),除以12以后,找到对应的税率;二是计算,用年终奖总数(当月工资低于费用扣除标准时,用年终奖总数减去前者相差额)乘以税率后的积减去对应的速算扣除数,结果即为该缴纳的税额。

以颜女士为例,除去五险一金,其每月固定实际取得工资为6000元,其年终奖为32000元。

假如颜女士32000元的年终奖于今年12月发放,按照现行国税发〔2005〕9号规定,对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该年终奖应纳税:32000×3%-0=960元。

假如颜女士的年终奖如果于今年10月1日前发放,她应该缴纳的个税为:32000×10%-105=3095元。

颜女士2017年的年终奖能在今年12月发放,比10月之前发放少纳税2135元。看来,她还应该感谢自己的老板。

郑州税法专家王国娜表示:“凡2018年度没有发过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企业,可考虑用足这项税收优惠政策。”

王国娜提醒:“因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凡是2018年已用过这个方法的企业绝对不能再重复使用。”

专家 

对于普通工薪族 今年年底发或明年发没有太大影响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与新个税法同步施行。

新个税法明确: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明确了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明确居民个人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年度终了后可通过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税款多退少补。

根据以上规定,王国娜分析,2019年后发放的年终奖也将纳入当年的年度综合所得,采取累计预扣预缴的办法进行税额扣缴,而明年新个税法实施后,国税发〔2005〕9号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扣除计算办法将“不适用了”。

此外,王国娜认为,对于普通工薪族而言,年终奖今年年底或明年发并没有大的影响,因为即使是明年发,“免额起征点变高,适用的是调低以后的税率。”


来源:
河南商报
作者:
河南商报记者 吴智星
编辑:
河南商报 孙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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