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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裸奔” 上海颁发首批个人网店营业执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21  来源:新华社  作者:记者 周琳  浏览次数:11851
核心提示:《电商法》实施半个月后,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向首批个人网店店主颁发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个体户袁秋园在淘宝上经营着一家叫做“斯瑾”的化妆品网店,开店两年,生意越做越好,酝酿着走上创业的轨道。18日,袁秋园从上海市场监管部门领到了上海首批个人网店营业执照。这意味着,电子商务法实施后,个人网店将正式告别“无证”时代。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其中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仅从事线上经营的个人网店因没有线下经营场所,难以按照原有法规办理执照,无法取得市场主体资格,造成监管缺失,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

2018年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颁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允许将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打通了个人网店登记的“最后一公里”。

“2019年初,我就咨询了市场监管部门,希望早一点办证。”袁秋园的网店做的是自有品牌,在她看来,网店这条路要持续地走下去,一定要紧跟国家的规章制度。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注册部门负责人康燕透露,针对仅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网店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便利登记的方式,创新性地将网络经营场所,即网店网址作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有多个网店的,还可以将多个平台网址登记在一张个体户执照上。

作者:记者 周琳 摄影 杨舒鸿吉
编辑:河南商报 韩坦道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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