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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定金悠着点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29  浏览次数:10498
核心提示:随着移动物联网的普及,网购已经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购物方式。但通过互联网联系商家与消费者的网购中,也埋藏着很多地雷,近年每年有关网购的投诉都在消费维权中占据了不小的比例。在大河报3C吐槽大会与黑猫投诉联合打造的消费维权平台上,记者就接到了不少和
随着移动物联网的普及,网购已经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购物方式。但通过互联网联系商家与消费者的网购中,也埋藏着很多“地雷”,近年每年有关网购的投诉都在消费维权中占据了不小的比例。在大河报3C吐槽大会与黑猫投诉联合打造的消费维权平台上,记者就接到了不少和网购有关的投诉。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个与预付款有关的案例。

付了3000元预付款货没发商家跑了


家住郑州市的赵女士日前给记者电话投诉称,其去年6月在一家著名的购物平台(店铺名:DD-King)上发现一款儿子特别喜欢的玩具,于是就下单,并按商家要求全款,一共3000多元。可是等到去年年底的发货时间,商家一直以未到货等各种理由推诿。一直拖到今年2月底,赵女士再联系卖家催促发货的时候,发现这个网上店铺已经关门了。无奈之下,赵女士只好求助平台客服。而平台客服给赵女士的答复让她很难接受:由于店家已经关店,平台无法对其采取惩罚措施,只能告知赵女士店主的个人信息,并建议赵女士到公安局报案处理。


对于平台客服的答复,赵女士很不满意,她认为,她是出于对电商平台的信任才会在网上购物,并全款付了定金。现在店家跑路,电商平台有很大的责任,应该对自己的损失负责,不能以让自己去报案就可以一推了之。


律师提醒消费者预付款要慎重


对于赵女士的投诉,记者咨询了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的余超律师。余超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电商平台对店家行为不知情且提供了店家的个人信息,电商平台是可以不用承担责任的。


对于赵女士的投诉,电商平台市场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事件,平台也会积极配合,帮助消费者追回自己的钱财。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有保障,大家一定要用正规的购物程序购物,以便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更大程度地保护自己。


在为赵女士维权的过程中,记者发现,在很多有关电商平台的投诉中,不少消费者为了贪图小便宜在平台监管渠道之外交易,使得货款脱离了电商平台的监管。一旦发生纠纷,平台对于商家的裁决缺乏有力手段,不少消费额的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在此记者也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消费的时候,如果平台没有开展货到付款等业务,尽量不要与店家进行私下转账交易,这样即使出现问题,平台也能快速解决。如果在消费过程中遇到一些商家不按常理出牌,直接要求消费者付全款定金,在消费的时候就一定要多留心,提高警惕,防止上当。

作者: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龚旭   
编辑:河南商报 郭佳慧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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