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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不同科目 6月起可在异地分别考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11  来源:据新华社、《北京晚报》  浏览次数:22572
核心提示: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公安机关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包括驾驶考试等5类业务异地通办和车辆抵押登记等5项服务便捷快办。新举措将于6月1日起推行。可在全国任一地凭借身份证申领驾驶证在异地通办方面,一是小车驾驶证实现全国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公安机关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包括驾驶考试等5类业务“异地通办”和车辆抵押登记等5项服务“便捷快办”。新举措将于6月1日起推行。

可在全国任一地 凭借身份证申领驾驶证

在“异地通办”方面,一是小车驾驶证实现“全国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二是分科目考试实现异地可办,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


同时,车辆转籍实现异地可办,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据悉,这120个试点城市中河南有3个,分别为郑州、安阳、南阳。


在“便捷快办”方面,一是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二是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带你看懂10项改革新举措


5类业务“异地通办”


1.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


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


2.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


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3.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4.车辆转籍试点范围扩大


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


5.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


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


5项服务“便捷快办”


1.抵押登记推行“两个简化”


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


2.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


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


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3.临牌核发推行“4S店代办”


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


4.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


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


5.推广统一交管服务号码“12123”


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


(据新华社、《北京晚报》)


编辑:河南商报 李旭雯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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