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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下月起将从19%降到16%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河南商报  浏览次数:8569
核心提示:4月22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据悉,此次降费政策实施后,可为全省企业减负97亿元左右。三大措施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
4月22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据悉,此次降费政策实施后,可为全省企业减负97亿元左右。


三大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目前的19%降到16%。


将目前正在实施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于2019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期一年至2020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的总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继续按基金可支付月数分别下降50%、20%及不下降:截至2018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继续执行费率下调50%的政策,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继续执行费率下调20%的政策,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低于18个月后,停止下调。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2019年5月1日起,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


稳定现行征缴方式


各市县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省人社厅:这次我省的降费政策力度非常大,经初步测算,今年降费政策实施后,可为全省企业减负97亿元左右。另外,降低费率、调整缴费基数后,参保缴费“门槛”下降,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形成企业发展与社会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


省人社厅:降费政策的实施,将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带来一定压力,但总体上看,不会造成大的冲击,养老保险持续稳定运行是有保证的。我们将切实做好保障工作,确保基金平稳运行,确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为契机,引导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及时参保缴费,依法依规增加应有基金收入。


省人社厅: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原政策规定的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能够更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实际平均工资水平,以此来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缴费基数可相应降低,缴费负担减轻。部分企业,特别是部分小微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不少职工按照缴费基数下限缴费,企业缴费负担也可进一步减轻,能更多受益。


作者:河南商报记者 崔文
编辑:河南商报 张路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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