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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法院:办案途中遇车祸,执行干警伸援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11  浏览次数:3504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记者宋红胜 通讯员侯杰8月7日下午4点,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干警周在龙和辅警石俊杰下乡返回单位至辉县二中西门口时,前方丁字路口突然出现一辆疾驰的摩托车将一辆由南向北的电动车撞翻,电动车上一男子及坐在后座一六七岁的小孩儿被挂到摔翻。警车上的周

河南商报记者宋红胜 通讯员侯杰

8月7日下午4点,辉县市法院执行局干警周在龙和辅警石俊杰下乡返回单位至辉县二中西门口时,前方丁字路口突然出现一辆疾驰的摩托车将一辆由南向北的电动车撞翻,电动车上一男子及坐在后座一六七岁的小孩儿被挂到摔翻。警车上的周在龙看到这突发情况,立即让司机靠边停车,和石俊杰赶紧下车查看情况。

周在龙等人上前发现男子躺在地上,头部及身上多处受伤,电动车毁坏严重,还好小孩无大碍,只是被惊吓的嚎啕大哭。周在龙赶忙拨打了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并和石俊杰将男子和小孩儿扶到路边让其坐下,询问了一下他们的伤情。因小男孩儿受惊吓不停啼哭,石俊杰不断安慰他,并看住摩托车驾驶者,以防其逃离。

因处在车流量较多是丁字路口,为了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周在龙让司机将警车开到事故车辆前方,打开警灯,提示过往车辆注意减速避让。直到交警到达现场后,向交警交代完情况才离开现场。

据辉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执行干警在执行途中已不是第一次遇见交通事故。他们不会因为会耽误时间而袖手旁观,反而会在第一时间伸出援助之手,积极协助交警、医疗部门进行营救,用实际行动诠释法院干警新时期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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