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电子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地市
地市

审判庭上不见公诉人和被告人?辉县法院远程庭审的模式“超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6  浏览次数:11173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记者 宋红胜 通讯员 吴京宇 王振近日,在辉县市人民法院3号审判庭,由刑事审判庭庭长王新恒和孙居芳、秦可妍三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在审判台前端坐,王新恒担任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被告人邓某某盗窃一案开庭审理。按照以往,刑事案件开庭,首先需要
 
河南商报记者 宋红胜 通讯员 吴京宇 王振

近日,在辉县市人民法院3号审判庭,由刑事审判庭庭长王新恒和孙居芳、秦可妍三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在审判台前端坐,王新恒担任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被告人邓某某盗窃一案开庭审理。


按照以往,刑事案件开庭,首先需要公诉人到法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一般在看守所羁押,开庭时由法警提押到庭参加庭审,结束后再还押看守所,按照规定一名被告人至少需要两名法警看管。但在疫情防控期间,这种常规的庭审模式显然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此次庭审,辉县法院采用了“三远一网”远程庭审系统。与以往庭审方式不同的是,通过“三远一网”远程庭审系统,被告人无需办理出监手续,由监所民警押解到隔离区间内受审,整个庭审均在网上进行,法院、检察院、看守所通过网络远程对接,办案机关与被告人“零接触”。


法官在法院,公诉人在检察院不用到庭,被告人在看守所也无需提押到法院。庭审结束后,接入远程打印机,由辉县市看守所协助打印庭审笔录,并指导被告人进行查阅、签名、加按手印,然后还押。


为了保证此次庭审过程的顺利进行,审判长王新恒提前与检察院、看守所进行沟通,协商在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技术人员也提前对庭审设备进行多次调试,全面做好准备工作。


当天上午,辉县法院对被告人申某某、赵某某寻衅滋事一案,以及被告人尚某某危险驾驶一案也进行了开庭审理。3起案件,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合议庭经合议后,均当庭进行了宣判。


据辉县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这种审理模式,既保证了刑事案件的如期开庭,又最大限度保障了各方诉讼参与人的健康安全,并节约了司法资源。以后审理类似刑事案件,采用“三远一网”远程庭审系统将成为常态。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河南商报社 技术支持:顶端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18039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