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电子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政务

辉县市法院:应用智慧庭审平台开庭实现常态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28  浏览次数:26362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记者宋红胜 通讯员王维鹏近日,辉县市法院再次应用智慧庭审平台审理一起离婚案。因该案中被告人远在外省,受疫情防控影响出行不便,所以在家中用手机参加了这次非接触式网络庭审。这是辉县市法院在应用该平台审理刑事案件之后,应用审理的一起民事案
河南商报记者宋红胜 通讯员王维鹏

近日,辉县市法院再次应用智慧庭审平台审理一起离婚案。因该案中被告人远在外省,受疫情防控影响出行不便,所以在家中用手机参加了这次“非接触式”网络庭审。这是辉县市法院在应用该平台审理刑事案件之后,应用审理的一起民事案件。

庭审前,主审法官侯玉庆提前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随后将庭审注意事项告知双方。书记员在平台上进行庭审排期,平台自动将应用链接和庭审码发给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通过手机操作进入庭审视频界面。

庭审开始,书记员在智慧庭审平台输入当事人身份证号,发起实人认证,当事人手机中自动弹出人脸识别界面,系统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之后,主审法官按照法定程序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顺利进行。整个庭审过程不到一个小时便顺利完成,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记录下庭审过程,全程画面流畅、语音清晰。庭审结束后,原、被告核对了笔录,进行电子签名。

疫情期间,辉县市法院在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大力推动“三远一网”远程庭审系统和辉县市法院智慧庭审平台等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和运用,使网络远程开庭成为常态,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减少了人员集聚,提高了工作效率。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河南商报社 技术支持:顶端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18039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