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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运防疫物资办《紧急运输通行证》,原A、B证停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05  浏览次数:14412
核心提示:从5月6日0时起,对运输疫情防控所需救治消毒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等紧急物资的车辆,办理《紧急运输通行证》,继续执行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的“三不一优先”政策。
河南商报记者 陈诗昂 通讯员 宇娇


5月5日,河南商报记者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从5月6日0时起,对运输疫情防控所需救治消毒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等紧急物资的车辆,办理《紧急运输通行证》,继续执行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的“三不一优先”政策。


同时,停止执行我省疫情防控A、B证等应急通行证制度。


流程:《紧急运输通行证》这样办理


 跨省运送紧急物资的: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审核调运计划,同意后,将调运计划批复、承运单位、车牌号码、有效期限、行驶路线、承运单位和驾驶员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省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根据省人民政府要求,审核车辆、行驶路线等相关信息无误后,将相关信息抄送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和目的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填制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的《紧急运输通行证》,通过电子邮件、微信、传真等方式,及时提供给承运单位和驾驶员。承运单位和驾驶员可自行打印取得的《紧急运输通行证》,随车携带,保障车辆持证免费优先通行。


 省内运送紧急物资的: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负责审核调运计划,同意后,抄送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审核车辆、行驶路线等相关信息无误后,将相关信息抄送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填制按交通运输部下发的统一样式印制的《紧急运输通行证》,通过电子邮件、微信、传真等方式,及时提供给承运单位和驾驶员。承运单位和驾驶员可自行打印取得的《紧急运输通行证》,随车携带,保障车辆持证免费优先通行。


注意:《紧急运输通行证》须规范使用


据了解,《紧急运输通行证》使用期限为国家和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高速公路收费站开通紧急物资运输专用快捷通道,并设置明显标识。各级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维护现场通行秩序,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凭证享受免费优先通行。


安装并使用ETC记账卡车载装置的紧急物资运输车辆,可不停车快捷通过收费站,通过部省两级联网收费系统实现免费通行;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紧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收费站人工车道,凭证享受免费优先通行。其中,为避免ETC储值卡用户出现“先扣费、再退费”的问题,使用ETC储值卡的紧急物资运输车辆,可通行人工车道并领取通行卡,凭证享受免费优先通行。


统筹:赵强
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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