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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消协提醒:留意头盔有无“3C”认证、是否执行了现行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1  浏览次数:10249
核心提示:为保障市场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向全市头盔生产、经营者发出以下倡议提醒:
河南商报记者马千惠

5月21日,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消费者协会获悉,近期,随着大家对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关注,郑州市场头盔的销售价格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涨现象。

为保障市场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向全市头盔生产、经营者发出以下倡议提醒:

一、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进货查验和价格自律管理,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应、稳价格,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价格,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销售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郑州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目前头盔市场销售状况,在挑选摩托车头盔时要注意查看是否有“3C”认证,以及产品的执行标准是否是国家现行强制标准GB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购买运动头盔是要注意查看产品执行标准是否是GB24429-2009,如果发现销售的头盔属于“三无”商品,应主动履行您的监督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同时要关注自身骑行安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骑行。


统筹:陈松
编辑:王访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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