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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暴力催“债”、寻衅滋事……新乡一2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公开受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5  浏览次数:22409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记者宋红胜 通讯员高敏 文/图近日,以被告人徐某宾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开设赌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一案,一审在新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名被告人出庭受审。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以来,被告人徐某宾利用开设赌场之际,身边

河南商报记者宋红胜 通讯员高敏 文/图


近日,以被告人徐某宾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开设赌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一案,一审在新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以来,被告人徐某宾利用开设赌场之际,身边网罗了被告人姜某强、李某、司某伟、刘某某等人。2016年开始,被告人徐某宾纠集被告人王某星,以处理村民堵门闹事相威胁,对周边某企业进行敲诈勒索,要求该企业向其支付所谓“工资”,并强行“入股”该企业,强迫该企业及村民向其购买白酒等物品。


之后徐某宾又纠集被告人司某伟、司某军、徐某某、李某文等19人相互配合,利诱他人参与赌博,利用作弊工具,多次设置“推牌九”骗局,实施诈骗,攫取大量资金。对拖欠赌债不还的参赌人员和借用高利贷人员,多次有组织地采取辱骂恐吓、殴打喷漆、打镲滋扰等暴力、软暴力手段催“债”,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周边群众人身财产权益,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案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上述被告人在实施共同犯罪中,逐渐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徐某宾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罪名进行定罪处罚,其余被告人应按照参与的犯罪以及犯罪时、犯罪后的综合表现,依法定罪处罚。


庭审中,法庭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诉讼权利义务,并就庭审审理方式、顺序等庭前会议中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进行确认。法庭调查阶段,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庭及控辩双方对被告人进行了询问,逐起案件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陈述等法定环节也依次进行,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由于案件所涉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疑难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新乡市有关职能部门人员代表、部分新乡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司法局工作人员及部分村委干部、被告人亲属旁听了庭审。(首席编辑 华丽娟 编辑 刘梦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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