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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啥政策?楼市商报联合郑州市房管局直播答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01  浏览次数:18958
核心提示:在读研究生还没有毕业,在郑州能否先购房,后申请补贴?
 河南商报记者 张超凡 首席记者 高瞻展/文图

在读研究生还没有毕业,在郑州能否先购房,后申请补贴?非郑户籍人才购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和非郑户籍购房有什么区别?

11月27日,河南商报“安居郑州”住房政策问答系列活动之“郑州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政策”直播活动为你答疑解惑。

(左:楼市商报主编高瞻展 中:受理科包叶楠 右:合同备案管理科李晓梅)

借助于“画中画”的直播呈现方式,嘉宾在讲解政策要点时,同步展示住房申请补贴的流程及操作步骤,图表、流程图、手机录屏的运用,也清楚解释了2020年出台的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变化。

直播开始后不久,有不少网友通过跟帖留言的方式举出关于人才政策的相关困惑,做客直播间的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合同备案管理科科长李晓梅和受理科科员包叶楠,也在第一时间回答网友提问,互动频繁。

据了解,本次直播活动是河南商报“安居郑州”住房政策问答系列活动的一部分,随后还会邀请更多的“政策通”走进直播间,回答您关于住房的各种问题,欢迎关注楼市商报公众号(loushishangbao),获取更多信息。

附本次直播活动解答的相关政策问题

问:本人今年刚硕士毕业,2018年在郑州首次购房,签订有购房合同,尚未办证,可以凭这套房申请购房补贴吗?

答:按照郑政办〔2020〕24号文件的规定,申领补贴条件之一就是“在我市首次购买住房,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含)之后且合同已完成备案,并按规定纳税,取得完税凭证”。因此在该房屋备案和纳税完成后,可以凭此住房申请购房补贴。

问:目前是在读研究生,还没有毕业,能否先购房后申请补贴?

答:郑政办〔2020〕24号文件要求“在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且在补贴办理核准环节我们需要“查验申请人是否为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或全日制硕士、博士学历”所以申请人可以按住房需求先购房,在毕业后,符合条件时再申领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

问: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和非郑户籍购房有什么区别?

答: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在限购审查时只审查学历、职称和教育、人社部门的认定情况,以及购房人就业状况,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的缴纳期限。

问:外籍人才在国内限购区域内,是否可以按人才政策购房?

答:可以。需提供在郑州行政区内的注册企业营业执照、在职证明 、劳务合同,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位认证书”、护照。

问:非郑户籍人才购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副高级(含)以上职称;高级技师(含)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以上三个条件具备一个即可。另外还必须在郑工作,在郑购买首套自住住宅。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购房合同中所列明的购房人必须是符合条件的人才本人。

问:我补贴款已经发放了,用与申请购房补贴的这套房子可以卖掉吗?卖的时候补贴款需不需要退回?

答:郑政办〔2020〕24号文件规定“所购买的房屋执行郑州市限售政策”,即“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 (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 《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如果在满足限售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出售住房不需要退回补贴。但如果申报补贴后,在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候,申请撤销购房合同时需要按规定先行退回补贴款。

问:本人在2018年已经申请过购房补贴了,现在结婚后,配偶是2017年毕业的研究生学历,请问她可以还凭我之前申报补贴所购住房申请自己的补贴吗?

答:按照郑政办〔2020〕24号文件,用于夫妻双方均可以申请各自的补贴,且购房人可以是申请人的配偶,所以该网友的配偶可以申请补贴。

问:本人在2015年结婚,在婚前个人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在配偶想单独购买一套住房,请问她可以申请补贴吗?

答:根据郑政办〔2020〕24号文件规定,且合同已完成备案,并按规定纳税,取得完税凭证。申请人的家庭在2015年已购买了首套住房,不符合购房时间的条件,故不能申请购房补贴。

问:本人在2015结婚,2018年购买了一套住房,属于本人单独所有。本人不符合购房补贴的申请条件,但是配偶符合,请问她可以申请吗?

答:申请人的家庭在2018年购买了首套房,即使购房合同上没有写配偶的名字也符合购房补贴条件,其配偶可以申请。

问:本人在2018年已申请过购房补贴,2019年结婚。婚后配偶于今年购买了一套住房,请问她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吗?

答:根据郑政办〔2020〕24号文件规定,“此前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只补贴其中一方的,另一方可补充申请”。因此申请人可以补充申请,但在申请时须用配偶2018年时申报补贴所用的住房提出申请。

问:本人购买的住房在荥阳,请问可以在网上申请吗?

答:根据郑政办〔2020〕24号文件规定,“在市内五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购房的,由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在其他区域购房的,由房屋所在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受理。”所以,申请人须到荥阳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问:本人从2017年开始领取每月的生活补贴,今年6月份生活补贴已全部发放完毕。本人在今年8月份购买了一套住房,请问还能申请购房补贴吗?

答:根据郑政办〔2020〕24号文件规定,在补贴办理核准环节我们需要“查询申请人是否在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生活补贴名单之中。”所以申请人只要在该名单之中,并且符合购房补贴的其他条件即可申请。

问:本人在2018已申请过了购房补贴,请问还可以申请人才公寓或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吗?

答:根据郑政办〔2020〕24号文件规定,“已领取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其他的人才安居补贴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因此申请人不能再享受人才公寓政策。



统筹:赵强
编辑:张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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