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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金水法院就“对九岁女孩发出限制消费令”致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6  浏览次数:11264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孙科近日,媒体报道的一则《无力替父还债55万 9岁孤女被限制消费》新闻备受关注。12月16日,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发出致歉声明,已依法解除了对该未成年人的限制消费令。据媒体报道,8年前,陈蔓(化名)的生父杀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孙科

近日,媒体报道的一则《无力“替父还债”55万 9岁孤女被限制消费》新闻备受关注。


12月16日,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发出致歉声明,已依法解除了对该未成年人的限制消费令。


据媒体报道,8年前,陈蔓(化名)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父亲杀妻后准备卖房,但买主王某交了 55 万元购房款后,房子没能过户。2020 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蔓"替父还债"55 万元。无法还钱,陈蔓成了"老赖 ",11月25日,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这是陈蔓第二次成“老赖”。多名法学学者表示,没见过未成年人被限制高消费,陈蔓可能是国内迄今为止年龄最小的被执行人。


金水法院在道歉声明中表示——近日,我院执行人员对一名九岁儿童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引发广大网友高度关注。我们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查,现在,我们郑重地对大家说一声:我们错了!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我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我院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和网友诚恳道歉!


金水法院称,儿童健康成长高于一切!个别执行人员机械司法,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汲取教训,正确理解立法和司法解释精神,牢固树立审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放在最优先的位置,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司法目标,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 施尚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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