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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猎捕280只无蹼壁虎,我省一男子获刑半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1  浏览次数:15105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首席记者孙科因非法猎捕280只无蹼壁虎,我省焦作孟州一男子获刑半年1月11日,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联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黄河流域环资案件集中管辖的最新情况,并通报了典型案例。【案件】非法猎捕无蹼壁虎,焦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孙科

因非法猎捕280只无蹼壁虎,我省焦作孟州一男子获刑半年……1月11日,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联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黄河流域环资案件集中管辖的最新情况,并通报了典型案例。



【案件】

非法猎捕无蹼壁虎,焦作孟州这一男子“栽了”

说起孟州这一男子的案件,时间还得回到几个月前。

2020年9月7日(禁猎期间)下午6点多,被告人任某明驾驶摩托车从焦作武陟县大封镇大司马村出发,接上同村的郝某飞(另案处理)共同外出至位于禁猎区的孟州市王庙村周围抓壁虎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任某明逃逸并将头灯等作案工具和猎捕的壁虎遗留现场。

经清查,任某明非法猎捕壁虎280只,经林业工程师鉴定,均为无蹼壁虎,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9月17日,任某明到孟州市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

随后,孟州市森林公安局以被告人任某明涉嫌非法狩猎罪向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使用头灯猎捕的壁虎经鉴定属于“三有”动物,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禁止猎捕的对象;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孟州市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和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方法的公告》证实孟州市行政管辖范围内所有区域均为禁猎区,禁猎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告同时规定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的方法猎捕野生动物。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向洛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

洛阳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任某明犯非法狩猎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任某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合全案量刑情节,洛阳铁路运输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任某明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意义】

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就算“情节严重”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无蹼壁虎是中国特有物种,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壁虎可以有效拟制蚊、蝇等昆虫的无序扩增,间接帮助人类预防肠道感染等多种传染疾病的病发和传播,但人们对这种动物的生态价值不够了解,对捕猎这种动物的危害性普遍缺乏足够认识。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狩猎罪。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之一。猎捕壁虎也违法,甚至构成犯罪,这个案例对公众有一定法制教育意义。


【数字】

4个多月时间,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共受理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323件

发布会上,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宋炉安表示,2019年年初,郑州铁路运输法检两院开始受理黄河干流河南段涉及环境资源的公益诉讼案件和刑事案件。2020年9月1日,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全面集中管辖省内黄河干支流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环资案件。这一做法开创了我国大江大河流域环境资源诉讼管辖改革的先河,提升了黄河保护和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科学性。

在具体做法上,宋炉安介绍,他们大力推进了跨域立案,“为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甚至不跑腿,有效解决集中管辖异地立案不便的问题。铁路法院通过跨域立案、网上立案,最大限度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减少诉累。截至去年12月底,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率96.4%。”宋炉安说,他们还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开到案件现场,开到当地乡村,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群众参加旁听,进一步拓宽司法教育宣传的辐射面,确保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据介绍,去年9月1日以来,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共受理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323件,一审318件,二审5件,审结313件,结案率96.9%,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31.29天,服判息诉率80.38%。其中,刑事案件56件,涉及非法捕捞、非法狩猎、违法开采河砂等案件;民事案件11件,涉及采矿权纠纷、环境污染纠纷、渔业合同纠纷等;行政案件255件,涉及引黄工程、湿地保护、水源污染等类型。(编辑:刘梦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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