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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让农民工不再“忧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01  浏览次数:7953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记者 孙超 通讯员 马松昭 王新华您好,我是鲁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请问您对我县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是否满意?满意,真的太谢谢你们了,多亏了你们,俺的工资才能那么快要回来!近日,鲁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宋东晓向郸城县钱店镇的陈
河南商报记者 孙超 通讯员 马松昭 王新华

“您好,我是鲁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请问您对我县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是否满意?”“满意,真的太谢谢你们了,多亏了你们,俺的工资才能那么快要回来!”近日,鲁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宋东晓向郸城县钱店镇的陈某做电话回访时,陈某感激地说。


2020年,鲁山县司法局采取得力措施,运用多种形式,全力做好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不再“忧薪”。



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该局深入乡村、社区、企业等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并利用局微信公众号、鹰城掌上12348等平台进行宣传,为农民工普及法律知识、答疑解惑,重点加强对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申请程序、援助形式等宣传,使广大农民工知道如何方便、快捷申请获得法律援助。

优化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该局优化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的“绿色通道”,简化申请程序,涉及群体性案件实行多人同时办理,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律师办理”。外地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时,如情况特殊、紧急的,可先予以援助,后补办相关手续。


创新法律服务形式。该局推行“指派制”和“点援制”相结合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充分满足农民工挑选律师的主观意愿,大力提高农民工对法律援助的满意度;加强与各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室及劳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拓展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申请渠道,加大群体性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指派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援助律师代理农民工案件,充分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方式,解决农民工维权问题,确保农民工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实行案前告知、案中监督、案后回访等跟踪督查机制,督促承办律师及时认真办理案件,对群体性讨薪案件指派专人全程跟踪了解办案的进程,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的维护。


去年,鲁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提供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57件,其中办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7件。 (编辑 施尚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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