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金艾琳 通讯员 杜志刚/文
近年来,郑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在发挥稽查职能作用、打击涉税违法活动的同时,秉承刚柔并济的执法理念,从三个方面创新柔性执法方式,更好地化解了税收争议、提升了执法水平、和谐了征纳关系,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一是用好自由裁量进一步和谐征纳关系。郑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认真落实《河南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等,区别对待、合理规范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为纳税人提供纠错机会和渠道。2020年,郑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为28起行政处罚类案件当事人提供了纠错机会和渠道。
二是畅通沟通渠道进一步柔化税务争议。郑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制定税务行政争议处理制度,为税企双方提供平等、公开的交流平台,规范组织处罚听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与此同时,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及时归纳争议焦点,梳理证据资料,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应对申请人提出的各项问题。2020年,郑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组织听证案件1件,应对诉讼案件5件,为纳税人依法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
三是执行刚柔并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对于走逃或在检查中不积极配合的企业,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确保国家税款足额入库,依法维护税法尊严。另一方面,对于积极主动配合但欠税金额较大、一次清缴困难的欠税户,郑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指导企业制定清欠计划,逐步、分笔清缴欠税。2020年郑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在执行过程中,帮助长期欠税的郑州某实业有限公司完成清缴入库。(编辑:刘梦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