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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河南需要什么样的法官?来这里看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15  浏览次数:12358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讯(首席记者 孙科)日前,河南商报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河南高院原立案二庭副庭长李庆军同志英模精神,
河南商报讯(首席记者 孙科)日前,河南商报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河南高院原立案二庭副庭长李庆军同志英模精神,引导广大法官以身边的先进典型为标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忠诚履职、勤勉敬业、埋头苦干、奋勇争先,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贡献法院力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2020年度“李庆军式十佳法官”评选活动,评选出10人授予“李庆军式十佳法官”称号。

【李庆军式十佳法官简要事迹】

任璐,女,198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2020年带领审判团队审结案件386件,其中调解撤诉140件。她发挥女法官温情优势,把同理心带入案件化解中,成功化解了兄弟争夺遗产案、夫妻争夺抚养权案等多起诉讼双方对立情绪严重、矛盾尖锐的家事纠纷,让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既严格依法又充满温情。杜绝就案办案,对未成年犯罪被告人主动帮扶,教育挽救感化了一批失足未成年人。担任郑州市第十六中学、第四十九中学等5所学校的“法治辅导员”,每年开展近10次“模拟法庭”“法治讲座”等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校园活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多次被郑州市委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被郑州市委政法委评为“政法系统岗位标兵”。

孙志伟,男,1984年4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团队一级法官,先后从事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工作。他曾成功审结了涉案金额37亿、受害群众近3000人的某投资担保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大案要案。2020年审结二审民事案件217件,成功调解22件家庭、邻里矛盾激化的案件。他担任河南大学附中等3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到学校、社区、机关、企业普法宣传7次,受众6000余人次。担任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队长,动员社会力量为群众捐赠11000元防疫物资,协调有关单位为2400名村民免费投保疫情保险。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李慧,女,198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速裁团队一级法官。2020年带领团队审结二审民事速裁案件1016件,平均审理天数34天。她以洛阳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城市为契机,争当司法改革排头兵,探索出“调裁衔接+二审独任”审理方式,促使大量纠纷得到又快又好处理。认真梳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主要争议焦点和审理经验,每季度制作下发《速裁团队案件情况通报》,推动全市基层法院道交案件类案同判。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先后被洛阳中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

张顺强,男,197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2020年审结案件143件。先后主审了社会高度关注的致多名矿工死亡的“6.21矿难”案、致8名被害人死亡的李某某故意杀人案、某市原宣传部长王某某受贿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参与审理了魏某某、薛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省某厅原副厅长黄某某受贿案等重大复杂案件。主审的被告人范某某故意杀人案被评为平顶山市法院“十大精品案件”,被告人黄某某故意伤害案判决书被评为优秀法律文书。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被评为“全省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被平顶山中院评为“十佳法官”“ 办案标兵”。

赵广庆,男,198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林州市人民法院临淇人民法庭负责人,一级法官。2020年带领团队审结民事案件957件,服判息诉率91%,小额诉讼适用率27%。高质量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所办的马某诉李某民间借贷案、杨某诉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被安阳中院评为“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办案标兵”,被林州市委政法委评为“十佳政法干警”。

廉玉光,女,198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2020年办结执行案件279件,执行到位标的2500余万元。她既有年轻法官的朝气和冲劲,又有女法官的温情和坚韧,对长期难以执行案件逐案把脉,对症下药,使该类案件下降55.6%;对涉民生执行案件,12次组织开展突击行动,拘传89人,当场履行296万元。她牢固树立执行工作“一盘棋”意识,协助广西某基层法院扣押、转运在焦车辆96辆,价值510万元。作为“包片”法官,成功将6500余人的丰收社区打造为“无讼小区”。撰写的《民事生效裁判内容不明确易引发执行难问题》《能否追加未届认缴出资期限即转让股权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履行民事调解书过程中的违约责任争议应另行诉讼解决》在《人民法院报》等载体发表。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李路明,男,198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20年带领团队共审结民事案件521件,结案率92.87%,平均审理天数28天,结案数和办案质效均位列南阳中院第一。他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公平公正的审判向老百姓传递司法的温度,探索总结出“庭前归类+梯次跟进+分类裁判”的速裁审理模式,统一了类案裁判标准,提升了办案效率,使多起“连环案”一次彻底解决。参与编写《常见民商事纠纷裁判规范指引》系列丛书。荣立个人二等功3次,三等功4次,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

鞠洪涛,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毛?堆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2020年带领团队审结案件487件,服判息诉率90.89%。他扎根基层法庭11年,善作基层调解工作,牵头组织人民调解员、村干部、当地名人、村民代表,共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针对当地离婚案件多的现状,利用休息时间入户家访、温情调解,使多个家庭破镜重圆。他善用群众语言和老百姓交流,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让矛盾润物无声地化解,三年来通过调解、撤诉结案696件。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商丘市最美法官”。

王红飞,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八团队一级法官。2020年审结民商事案件258件,服判息诉率95.38%。在省法院上挂锻炼期间跟随李庆军同志工作学习一年,李庆军同志司法为民的情怀激励他用“诚、法、理、情”办理好每一个案件。他注重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引领作用,通过裁判文书讲清法理、事理、情理,稳妥审结了200户业主与房地产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中粮集团“长城”品牌系列知识产权案等民商事案件。撰写的姜某与马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等2篇民事判决书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

卢瑜,男,198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综合组长,四级高级法官。近三年审结行政案件1000余件,2020年审结行政案件280件。审理的马某等225人诉某区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张某等217人诉某市政府安置补偿协议案等均得到妥善解决。撰写的裁判文书荣获全国法院优秀行政裁判文书一等奖。在《人民法院报》《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等载体发表文章20余篇,参与教育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重点课题2项,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被省法院先后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等。(编辑:刘梦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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