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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灾后重建,因灾急需建设的安置房等特殊项目,可先使用土地,及时补手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15  浏览次数:9935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陈朋冲 通讯员 姜海涛为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和企业复工复产,9月15日,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该局日前已出台保障灾后重建推进复工复产用地六条措施,特别对交通、电力、通讯等市政设施和民生重点项目纳入局重大项目服务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陈朋冲 通讯员 姜海涛

为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和企业复工复产,9月15日,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该局日前已出台保障灾后重建推进复工复产用地六条措施,特别对交通、电力、通讯等市政设施和民生重点项目纳入局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机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复工复产进程。

河南商报记者梳理发现,上述措施中具体提到,对因持续降雨造成的交通、电力、通讯、供水等防汛抢险设施和医疗、卫生防疫等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使用结束后及时恢复土地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不再补办用地手续。

对因灾急需建设的安置房及配套设施、抢险救灾及防疫物资储备等特殊项目,可先行使用土地,及时补办用地手续,并按划拨方式加快供应。属于永久用地的,在汛情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依法补办相关用地手续。

对于列入灾后恢复重建重大项目清单的审批类项目,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所有审批项目在最短时间内办结。所需纸质材料原件可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后补交纸质材料原件。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申请办理土地供应手续,非核心材料不齐的,可采用承诺制、容缺方式先行受理、办理。

此外,河南商报记者还了解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对已出让的工业用地或其他经营性项目用地,因受灾情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开竣工的,灾情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原址上重建的工业项目,在不改变土地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项目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编辑 吉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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