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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实验区荣获2020年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国家级功能区第二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13  浏览次数:11156
核心提示:近年来,航空港实验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指示要求和决策部署,成立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发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全力打造实验区特色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河南商报记者 李恒 通讯员 田哲


      近日,2020年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成绩出炉,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以总体得分82.84分在全省18个国家级功能区中排名第二。根据第三方评价报告显示,2020年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创新观念,敢为人先,在政务服务、办理建筑许可、市场监管、产业创新创业环境、开办企业等方面表现优秀。

近年来,航空港实验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指示要求和决策部署,成立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发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全力打造实验区特色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该区创新“两步申报”“两端准入”强化“7×24小时”通关保障,空运进口通关时间全国最短,达到16.19小时,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在“郑好办”手机应用航空港区分厅设置“一件事”专区,上线水电气暖、社保、不动产、公安、教育等领域“一件事”300余项,“一网通办”比率达95.49%,206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理。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与银行金融机构、公共服务单位数据交换共享。不断深化“标准地”出让改革,建立考古调查勘探前置机制,工业用地出让标准实现“七通一平”,并在此基础上将“按标做地、明标供地”的范围向仓储用地、商服用地扩展,为重大项目“摘牌即交地、拿地即开工”创造条件。 2021年上半年,全区新增市场主体4589户,新增注册资本169.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9.78%、34.79%,累计市场主体35822户。  

据悉,此次营商环境评价是河南省首次统一对所有县(市、区)及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评价。秉承“对标一流、突出特色”,“科学系统、客观公正”,“标杆引领,以评促优”,“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参照世界银行、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同时充分体现河南特色,在地市级、县区级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结合各功能区实际情况,删除事权不在功能区的指标,突出简便易行、操作性强的原则,构建了国家级功能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主要针对企业全生命周期进行,包括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政务服务、市场监管、产业创新环境5个一级指标。评价团队通过部门问卷填报、企业问卷调查、系统工单提取等多种方式进行数据采集,通过前沿距离分析法、目标得分法进行数据分析、计分,形成最终排名。

编辑:张恒 吕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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