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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淅川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 减少诉累解民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28  浏览次数:11287
核心提示:近年来,淅川法院不断创新诉源治理新模式,抓好诉讼与诉前调解的衔接,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源头。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张治中 通讯员全晓宇


      12月23日,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薛文武、曹斐两名法官驱车数十公里前往该县马蹬镇某村,就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协同马蹬镇组织委员白松、信访办主任李建国、杨营管理区主任贾书淅进行现场调解。

据了解,2013年,原告淅川县马蹬镇某村与被告淅川县某源家庭农场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将350亩土地承包给被告,土地租赁期限60年,每年向村民提供合同租赁金。后因道路重整与新坟埋葬,双方争执不下、产生纠纷,原告遂将被告起诉至淅川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返还承租的土地。在认真研判案情后,两位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农民群众、村集体切身利益及企业生产经营、法制化营商环境。一纸判决虽易,但并不一定能起到最佳社会效果,于是决定前往走访案件当事人。

在村支部会议室,法官和乡村干部与村民代表及被告公司负责人刘某进行座谈。刘某表示,自己这几年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和财力在这片租地,后又出资重修道路,果园产生经济效益的周期又长,且重在看护,但老百姓在合同履行时,对果园多有不好行为,感到很心痛。曹斐法官现场对刘某的情绪进行了安抚,并晓之以法理,虽然企业经营暂时遭遇了困难,但也应该及时与村干部、村集体进行沟通,及时化解村企、民企之间的紧张局面。

村民代表表示,企业来后,我们平时干活也多有不便,对于合同租金也有异议,而且在与企业沟通时也没达到期望效果。薛文武法官劝说,乡村振兴需要招商引资,更需要像刘某这样的企业入驻,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企业有企业的痛点,老百姓也有老百姓的难题。对于两者之间的一些歧义、问题,可以坐下看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双方各退一步,寻找出切实可行的办法。

最终,法官耐心地为双方分析矛盾的症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感于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都对合同履行达成初步意向。均对法官的耐心和真诚表示感谢,协同干部对法官的调解工作也是给予衷心称赞。

近年来,淅川法院不断创新诉源治理新模式,抓好诉讼与诉前调解的衔接,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源头。

编辑: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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