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电子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地市
地市

南阳一小区违建住宅将拆除,住了12年还可以原价退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30  浏览次数:6730
核心提示: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张治中 见习记者周美娇南阳市宛城区鸿源小区内一栋三层24户住宅楼,建设之初,开发商没有办理规划等相关手续,且占压道路红线,属于违法建筑。3月15日,南阳市宛城区两部门向该建筑开发商下达公告,要求在3月18日之前自行拆除,否则将强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张治中 见习记者周美娇

南阳市宛城区鸿源小区内一栋三层24户住宅楼,建设之初,开发商没有办理规划等相关手续,且占压道路红线,属于违法建筑。3月15日,南阳市宛城区两部门向该建筑开发商下达公告,要求在3月18日之前自行拆除,否则将强制拆除。

违建拆除势不可挡,购房的24户业主怎么办呢?他们2010年购房时每套房屋花了15万元,现在要拆除了,损失谁来补?3月24日开发商张贴通知,提出补偿方案,第一种方案是,按原交房款办理退款手续。第二种方案是安置到中心城区另一个小区,原购房款作为首付款。

小区违建将被强制拆除 24户业主何去何从

3月15日,南阳市宛城区汉治街道办事处和南阳市宛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联合向鸿源小区开发商南阳市天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拆除公告。

公告强调,经调阅规划部门相关资料,位于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路鸿源小区西侧建设的三层建筑(四个单元共计24套),未办理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且占压红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属于违法建设。

现通知该三层建筑违法建设的当事人(单位)于2022年3月18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南阳市制止中心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销售行为暂行办法》(宛政(2014)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将组织相关单位,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当事人(单位)承担。

开发商提出解决方案 住了12年还可以原价退款

3月24日,南阳市天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该楼栋业主张贴通知,根据宛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和汉冶街道办事处2022年3月15日联合下发的拆除公告要求,2022年3月31日前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对该三层小楼强制拆除。

通知称,公司全力支持政府的决定,同时遵循对各位业主负责的态度通知如下解决方案:

方案一:由于该三层小楼没有合法手续,2010年按15万元/套卖给大家,公司现按原交房款(15万元/套)给大家办理退款手续。

方案二:公司将大家安置到南阳市中心城区另一个住宅小区(小高层住宅、二室二厅、90m2左右)。销售单价预计3000元/m2左右,项目目前正在完善审批手续,预计2年左右可交房入住。大家原购房款15万元可作为安置小区购房首付款,后续房款按照工程进度节点补交,置换单价及总房款以政府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同意该方案的业主可与公司签订房屋置换协议。

通知提醒,解决方案请各位业主任选其中一种,于2022年3月28日18时以前尽快携带原购房手续到公司售房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各位业主不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将不再承担赔付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河南商报社 技术支持:顶端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18039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