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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开展清理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回头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15  浏览次数:8865
核心提示: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通讯员 周君晓 刘琦超8月12日,南阳市内乡县召开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回头看工作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清理取消水电气暖领域违规收费行为工作部署,切实解决城镇水电气暖领域涉企收费的突出问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周君晓 刘琦超

8月12日,南阳市内乡县召开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回头看”工作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清理取消水电气暖领域违规收费行为工作部署,切实解决城镇水电气暖领域涉企收费的突出问题,推动内乡县域经济高质高效发展。

会上,内乡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洪涛传达贯彻了国家、省、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并结合内乡实际情况,安排部署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内乡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平浩出席会议并讲话。

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治理成果。持续强化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收费行为监管,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减低城镇经济运行成本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从关注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抱着让人民放心,对政府负责的态度,确保全县清理整治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回头看”工作开展卓有成效。

突出清理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在清理规范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收费方面,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对于建筑区划红线外的一切费用,除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再由用户承担;所有涉及的建设费用按规定应由政府承担的部分费用,不得转嫁到企业和用户负担;在清理规范建筑区划红线内有关收费方面,所有涉及区划红线内的各类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维护等方面,都不得收取不合理相关费用;凡是有政府承担的不得重复再向用户收取;所有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供水供气供电供暖管线及配套设施等费用,应当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向买受人收取;在清理取消已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收费方面。

凡是按规定应纳入定价成本的建筑区划红线内运行维护等方面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前已明令取消的不得再向用户收取;在清理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和其它不合理收费方面。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不得将自用电费转嫁给终端用户。

周密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制。开展清理取消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回头看”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要求高。内乡县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全县清理整顿工作圆满完成。

加强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清理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的行动方案,研究完善配套措施,县建立多部门联合机制,定期召开推进会议,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加强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大、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开展调查摸排,全面了解掌握所辖区域内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具体情况及问题,对12315、政务热线等收到的投诉举报线索,实施台账式管理,高效闭环抓落实,并逐一核查、逐项销号,跟踪问效严防问题反弹;强化指导调度。

严格依据国家、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排查、自查工作。县发改委负责诠释解读,协调处理辖区内专项行动推进中疑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政策提醒告诫,县住建、城管、房管、规划、自然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行业自律,切实搞好本部门、本系统内更深一步的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全县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圆满完成,为内乡县域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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