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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娘住院不出钱“孝顺”儿子被判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5  浏览次数:7261
核心提示:大河报首席记者:周斌 通讯员 李冰本报开封讯母亲生病住院,连医疗费都不愿意出,殊不知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近日,杞县人民法院就公开宣判这样一起案件,被执行人刘孝顺因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家住杞县某乡镇的老太太王玉花年逾

  大河报首席记者:周斌 通讯员 李冰

    本报开封讯母亲生病住院,连医疗费都不愿意出,殊不知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近日,杞县人民法院就公开宣判这样一起案件,被执行人刘孝顺因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

    家住杞县某乡镇的老太太王玉花年逾八旬,养育了二子一女。今年年初,王玉花老人因病住院,花去了数千元医疗费。兄弟姐妹三个在商量如何分担医疗费用时,刘孝顺却以父亲是自己养老送终为由,拒不承担母亲的住院支出。无奈之下,老人将亲生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刘孝顺为自己支付医疗费。2016年7月26日,杞县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依法判令被告刘孝顺给付母亲王玉花医疗费2500元。判决生效后,刘孝顺依旧置之不理。

    8月29日,王玉花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给刘孝顺做思想工作,但是刘孝顺就是不愿意出钱。9月29日,法官再次将刘孝顺和王玉花通知到法院进行调解,刘孝顺就是一分钱不出。针对刘孝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和态度,杞县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15日,罚款1000元。

    将刘孝顺司法拘留后,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取证,认为刘孝顺完全有能力履行该笔义务。针对其在有能力履行情况下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杞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在此期间,刘孝顺的家属主动将案件执行款及罚款送到法院,且认罪态度较好,近日,法院依法对刘孝顺因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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