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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禁酒令”助推良好政治生态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2  来源:河南法制报  浏览次数:5831
核心提示:赶在元旦小长假启动前,2017年12月29日,最高检公布最新修改的禁酒令。此禁酒令与2009年版《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相比,堪称全面升级,要求检察机关公务活动中全面禁止饮酒。梳理媒体报道发现,截至2017年年底,中央军委、公安部、保监会等部门都已发布禁酒
  赶在元旦小长假启动前,2017年12月29日,最高检公布最新修改的“禁酒令”。此“禁酒令”与2009年版《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相比,堪称“全面升级”,要求检察机关公务活动中全面禁止饮酒。

    梳理媒体报道发现,截至2017年年底,中央军委、公安部、保监会等部门都已发布“禁酒令”,严禁公务活动饮酒,而在地方层面,至少有过半数省份也公开发布了“禁酒令”。

    早在2003年,公安部率先颁布《公安部机关禁酒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严禁公安人员工作时间喝酒。此后,不少地区、部门也先后出台了“禁酒令”。然而,由于政策落实、监管问责问题,部分地方和单位的“禁酒令”并没有很好地得到落实,随着时间的推移,往往开始很严的政策总会有所松动。

    在党的十八大以后,随着中央部署全面纠正“四风”,严查公款接待、大吃大喝,“禁酒令”才再次真正地走上前台,各地各部门严抓公务接待禁酒蔚然成风。

    从2013年起,海南、黑龙江、吉林、新疆、湖南、浙江、江苏、安徽等省份相继出台公务接待“禁酒令”,而贵州省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则被称为“史上最严禁酒令”。

    过去“无酒不成礼仪”的风气不仅在民众社会生活中流行,在官场政务工作中也同样盛行。一些人认为酒桌上才好汇报工作、才能谈成事、才能表达感情;一些人酒后才能找到感觉、才能更好地指导工作、才能释放激情、才能体现品位。

    多年来,公务接待饮酒现象大幅度减少,但是没有完全禁绝。各级纪检部门曝光了不少典型案例,公务人员由于饮酒,导致酒驾醉驾甚至猝死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更是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

    中央纪委2017年12月27日、29日两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通报了2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的问题包括违规公款吃喝,组织、参加隐蔽吃喝活动等。

    公务接待饮酒,不仅是严重的“四风”问题,浪费国有资产,而且饮酒过量容易使人失去正确的判断,作出不理智的决定,严重影响干部队伍的形象,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公款吃喝是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之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应有之义。推行更加严格的“禁酒令”,禁止在一切公务活动和司法执法活动中饮酒,在一切涉及公事的活动中不安排饮酒,这将不仅可以减少公款接待费用,节省用餐时间,也避免了酒后言行不当、酒后失态的丑闻发生,而且也有益于领导干部身心健康。这不仅是关心爱护干部的有力举措,更是提升文明执法、公正司法的有效举措,有利于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转变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等一系列措施力度的持续加大,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普遍明显增强。但是,腐败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稍有放松,就可能出现反弹。出台“禁酒令”,显示了中央和地方杜绝舌尖上的浪费、惩治酒桌上的腐败的信心和决心,也是进一步全面加强从严治党,适应新时代新思想新征程的必然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拿出恒心和韧劲,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因此,要总结各机关各地方推行“禁酒令”的经验和成果,在此基础上制定适应普遍要求的公务活动禁酒法规,把成功有效的治理经验上升为法律法规,让“禁酒令”成为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推动令,让人们在共圆中国梦的征程中更加清醒、更加坚定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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