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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两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6  来源:河南商报  作者:高云  浏览次数:10603
核心提示:  1月15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2017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加强残疾人、城乡低保人员和孤儿等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成绩】  城乡低保金发放到位  省民政厅副厅长李长训介绍,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


  1月15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2017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加强残疾人、城乡低保人员和孤儿等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成绩】

  城乡低保金发放到位

  省民政厅副厅长李长训介绍,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城乡低保金、孤儿生活费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已发放到位,民生实事任务全面完成。

  2017年,我省两次提高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由2016年的400元提高到430元,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不低于240元、132元提高至不低于250元、142元。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费标准年人均提高595元以上。孤儿基本养育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以上。68万多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3万多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据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处长张峰介绍,在保障残疾人、城乡低保人员和孤儿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方面,2017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104.4亿元。

  【工作方式】

  低保资金发放

  建立电子相册

  防止“人情保”“关系保”等优亲厚友现象,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董辉介绍,低保从申请到最后的资金发放,都有严格的程序。

  我省建立了资金发放情况电子相册,目前全省158个县(市、区)分别将城乡低保对象的低保资金存折明细栏照片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同时,我省还组织开展了全省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规范低保申请审批程序,进行信息比对和动态管理,精准甄别低保对象。


作者:河南商报高云
编辑:河南商报赵琦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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