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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集体资产 明年底前摸清“家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03  浏览次数:25812
核心提示:作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到2019年12月底前我国将对全部农村集体资产完成一次清产核资普查。  2016年底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清产核

作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到2019年12月底前我国将对全部农村集体资产完成一次清产核资“普查”。

  2016年底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确定,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农业农村部制订了“三步走”工作方案:今年4月底前完成准备阶段,重点是拟定工作细则等配套文件、开展培训;2019年6月底前完成实施阶段,重点是全面清查资产,填写登记报表,逐级审核上报;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总结阶段,重点是开展监督检查、成果验收。

  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营性资产清查重点是将实物与会计记录逐一核对,做到账实相符;非经营性资产清查重点是明确归属,将政府拨款形成的资产确权给集体,确保公益性功能充分发挥;资源性资产清查重点是做好数据衔接,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

编辑:河南商报 郭爽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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