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电子版

 

柴胡颗粒、口服液 儿童还能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31  来源:河南商报  作者:吴涛  浏览次数:10667
核心提示:  5月2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上发出公告,一款使用时间长达70年的退烧药,宣布禁止儿童使用。  公告中称,要求对柴胡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项进行修订。而在其后的禁忌中更是明确提出:儿童禁用!  【消息

  
5月2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上发出公告,一款使用时间长达70年的退烧药,宣布禁止儿童使用。

  
公告中称,要求对柴胡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项进行修订。而在其后的禁忌中更是明确提出:儿童禁用!

  
【消息】

  
柴胡注射液 不良反应再次明确

  
相信很多妈妈对柴胡注射液不陌生,以前孩子发烧流感,常用这个药给孩子退烧。而它之所以遭到禁用,原因在于使用后带来的不良反应。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公告中显示,经明确后的柴胡注射液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种:

  
过敏反应:皮肤潮红或苍白、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过敏样反应等。

  
全身性反应:畏寒、寒战、发热、疼痛、乏力等。

  
皮肤及其附件:可表现多种皮疹,以荨麻疹、皮炎伴瘙痒为主。

  
呼吸系统:憋气、呼吸急促、呼吸困难等。

  
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紫绀、血压下降等。

  
神经精神系统:头晕、头痛、麻木、眩晕、晕厥、抽搐、意识模糊等。

  
消化系统:口干、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用药部位:疼痛、皮疹、瘙痒、局部红肿硬结等。

  
【注意】

  
使用柴胡注射液 要注意这10类情况

  
在修订说明中,河南商报记者看到,增加警示语等内容被着重强调。

  
此外,注意事项中详细列举了10类情况: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本品为退热解表药,无发热者不宜。

  
4.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使用,尤其注意不超剂量、不长期连续用药。

  
5.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有家族过敏史者慎用。

  
7.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应认真检查本品,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8.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9.对老人、孕妇、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10.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疑问】

  
柴胡颗粒、口服液还能用吗?

  
既然柴胡注射液儿童禁用,那柴胡颗粒还能用吗?对此,河南省儿童医院药学部临床药师裴保方解释说,孩子以前用过此种注射液的家长不用担心,药物有它自己的代谢过程,一般两三天。而柴胡口服液和颗粒目前没有影响,还可以使用,而且只要在说明书中详细标明有儿童用法用量的,一般都可以使用,“实际上在柴胡注射液中,并没有标注儿童用法用量。”

  
此外,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郑州的几个大型医院,柴胡注射液早已不再使用,但在基层和条件较差的医院还有使用。裴保方解释说,因为其对成人来说,退热效果好,且价格低廉。但在用药不良反应中,口服、颗粒、注射,剂型的不同,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也不同,一般口服比较安全。

  
“在用药原则中,一般遵循能口服不静脉注射。因从静脉直接输入体内,不良反应发生率高,而且很快。”裴保方说。

  
链接

  
这几种药品 婴幼儿慎用或禁用

  
河南省中医院药学二部侯瑞英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婴幼儿或处于迅速生长期的儿童对抗菌药物尤为敏感,稍不留神就可能影响孩子一生。其中以下这几种药可得注意。

  
氨基糖苷类。如庆大霉素、阿米卡星、依替米星、链霉素等,药物可引起耳聋和肾脏损害,这类药物即使成人使用也有严格选择,并需在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不良反应,因此儿童应慎用此类药物。

  
喹诺酮类。如诺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药物会使骨骺线提前骨化,影响儿童的骨骼发育,故18岁以下未成年人禁止使用。

  
四环素类。如多西环素、米诺环素等,药物会和牙齿中所沉积的钙相结合,使牙齿变色形成龋齿,尤其是对小儿第一次出牙期影响甚大,并影响婴幼儿骨骼正常发育,故8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其他类。如磺胺类药物如磺胺嘧啶、增效联磺片等,易引起早产儿和新生儿黄疸、粒细胞减少等,故2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作者:河南商报记者 吴涛
编辑:河南商报 赵琦
来源:河南商报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河南商报社 技术支持:顶端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18039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