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漯河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职责,加大宣传和执法检查,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市场监管注册登记职能,所有办证窗口均不得申请经营范围涉及烟花爆竹的营业执照。
对于已注册登记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主体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坚决杜绝销售烟花爆竹,并配合辖区政府做好分包乡镇的禁放工作。
漯河市市场监管系统近千名党员干部统一签订《禁放承诺书》,确保在职人员做到“从我做起、带动周边、主动劝导、共同禁放”。
市场监管部门所有对外办事窗口均放置并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充分利用沿街门店电子屏,督促企业商户刊播滚动播放《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益宣传”,并要求广大企业商户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截至1月22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440人次,配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2次,查处存放烟花爆竹32挂,向企业商户发放宣传页5000余份,与企业商户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3400余份,张贴《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00份,督促劝导391户沿街商户电子屏刊播禁放广告,形成了舆论支持的良好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