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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镇平法院: 网络侵权引纠纷 高效调解促履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27  浏览次数:9101
核心提示: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见习记者 周美娇 通讯员 王崇 史佳4月25日,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石佛寺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被告当庭履行了赔款义务,并同意在网络发布致歉声明,案件从受理到审结仅用时12天,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告镇平县某文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见习记者 周美娇 通讯员 王崇 史佳

4月25日,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石佛寺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被告当庭履行了赔款义务,并同意在网络发布致歉声明,案件从受理到审结仅用时12天,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镇平县某文化传播工作室在某APP直播卖货,原告诉称被告某百货商行及其经营者张某在直播卖货的过程中多次将同类别不同品质的商品与原告的商品恶意比较,以对原告商品进行不完整描述、隐瞒真实信息等手段,对原告的商品进行无端诋毁,损害了原告的商誉,原告向平台投诉举报,平台查实后对被告进行了警告,但被告仍未停止侵权行为,故诉至法院。

案件承办法官姜谟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后,耐心地为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被告某百货商行及其经营者张某意识到了自身行为的不当,同意赔礼道歉并对原告进行赔偿,原告在听取了姜谟法官的建议后,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了赔偿义务,案件成功调解。

姜谟法官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相关从业人员在网络活动中应当遵纪守法,良性竞争,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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