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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种粮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分工进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7-01  浏览次数:19538
核心提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张扬我国粮食主产区在确保粮食安全中承担着重要的战略任务和政治任务,超2亿的种粮农户是粮食作物的主要生产经营者,也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者。种粮农户的经营能力及经营绩效直接影响中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影响城乡一体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张扬

我国粮食主产区在确保粮食安全中承担着重要的战略任务和政治任务,超2亿的种粮农户是粮食作物的主要生产经营者,也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者。种粮农户的经营能力及经营绩效直接影响中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影响城乡一体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落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是现代农业分工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部分,也是种粮农户融入现代农业的重要桥梁纽带。因此,研究种粮农户如何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更好的融入现代农业分工之中,这对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及农业分工深化。亚当·斯密指出劳动分工能够促进技术进步并提高劳动生产率,是经济增长的源泉,分工程度既受市场规模的制约,分工深化又能促进市场规模扩大。与工业领域分工相比,农业因受气候、土地禀赋等自然条件影响,分工受到了较大限制。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生产结构的升级,赋予农业分工新内涵和活力。按农业部门的不同进行的横向分工和依据作物生长周期的不同生产阶段进行的纵向分工,使农业分工持续深化成为现实。具有经济组织属性的种粮农户的经济决策行为受多种因素影响,既要考虑生产成本的最小化,又要考虑家庭消费效用的最大化,追求资源配置利用的高效率。从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内容之一的交易费用理论可知分工越细则交易费用越高,但分工带来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和较高的分工经济促使农户乐于调整农业生产方式。 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越发达、服务体系越完善,信息也就越充分,交易成本越低,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越容易被接受,迂回生产带来的分工效益也就越高。但是,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户自身受经营规模、经营意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滞后及对农业生产经营长期性认识不足,再加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等原因,种粮农户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或服务外包较少,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种粮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分工的载体功能没有完全发挥,制约了现代农业分工发展。

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种粮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分工的经济机理。以行为决策理论为基础,运用一般均衡分析方法,对具有理性“经济人”的种粮农户的经济决策行为剖析。种粮农户会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作为决策目标,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在市场价格下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或服务外包,既能够增加消费者剩余的同时,又提高了生产者剩余。换句话说,种粮农户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或服务外包,既有助于种粮农民分工水平提高,又有利于农业生产性服务经营组织的发展。同样具有理性“经济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是否为农户提供专业化社会服务关键在于为农户提供服务获取的收益能否大于购买专用资产的投入和服务的成本。如果农户对生产环节外包服务需求所形成的市场规模较小,供给者提供服务的收益不足于弥补交易成本时,作为理性的服务供给者就会放弃提供农业外包服务。农户生产环节的分工外包具有典型的纵向分工特征,只有把多个农户需求聚合一起形成一定的规模的市场容量,分工才可能发生并不断深化。农业领域纵向分工与服务规模同样存在着这样互动关系,在农业生产过程任一环节的外包服务需求所决定的市场容量,既是农业纵向分式的前提条件(需求),也纵向分工的结果(供给)。在农业领域,因土地的不可移动与不可“叠加聚集”的特征,区域上的横向分工和纵向分工是相互关联的,没有横向分工的基础上的区域专业化与组织化,外包服务市场容量就不可能达到一定规模,就不可能有外包服务提供者,农户也就不可能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或外包服务参与农业纵向分工,也不可能有农业分工深化,从而揭示农业生产性服务规模经营的决定机理。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成长及农业分工具体实践。依据粮食主产省份的地域划分和空间分布的情况,我国分为东北粮食主产区、黄淮海粮食主产区和长江中下游粮食主产区,抓好这三个区域的粮食生产,国家粮食安全就有了基本保障。新中国建国以来,历来都非常重视农业生产,制度和颁布了多种政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促进了农业生产环节分工得以深化。黄淮海粮食主产区的农业分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持续向前发展,成效显著。体现在:一方面,农业生产服务经营组织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明显提升,农业服务组织发展迅速,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改善了农户生产经营条件。如2020年黄淮海粮食主产区5省的农业机械总动力为41407.4万千瓦,生产性服务组织也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使得农业生产环节服务供给日趋丰富和多元,农户根据自身需求购买社会化服务或是外包生产环节,实现农业经营的效益提升,极大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2019 年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数量总计为 20362. 3 万户,农业朝产业化方向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农业产业链不断升级,工序环节生产日趋精密,劳动生产效率显著提高,农业分工持续深化。通过对黄淮海粮食主产区农业分工综合测度表明,分工综合指数呈上升趋势。

农业生产性服务市场完善及农业分工经济提高。实现生产服务外包促进了农业的纵向劳动分工而基于分工带来的专业化会产生规模经济从而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益。通过对河南省种粮农户调查结果统计表明,大多数种粮农户通过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或服务外包,使用过农业生产产前服务的占91%、服务的占89%、产后服务的占63%。通过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不仅能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还能促进农民增收;不仅促进了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更促进了农业提质增效、节本增收,是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途径。农业生产性服务促进我国粮食增产10%~20%、农户每亩平均节本增收150~300元。通过构建计量经济模型,对种粮农户参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社会化生产性服务验证表明,参加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且服务可以提高每亩平均产量和提高平均收益。农业生产性服务通过将技术、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引入农业生产过程中,实现农业生产效率提升,且通过服务规模经营实现规模效益共同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

种粮农户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融入现代农业分工的影响因素及政策建议。种粮农户通过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或服务外包能够融入现代农业分工经济。运用实地调研和访谈数据,构建logistic模型,对农户个体特征、农户家庭特征、生产经营特征、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获取现状四个大类影响因此进行计量检验。结果表明,种粮农户的商业化经营程度显著的影响着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选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获得情况显著影响着种粮农户对社会化服务的选择。无论是在农产品的流通环节,还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类型,还是通过互联网获取农业信息的情况,都对种粮农户在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是否选择农业社会化服务有着显著性影响且都通过不同置信水平的显著性检验。整个上表明,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类型或服务种类越丰富、种粮农户获取各类信息的渠道越方便,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越快,种粮农户选择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因此,加快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分工的进程同学必须加快农业农村法规制度的完善与创新,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农业生产经营制度;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经营管理者素质,拓展服务组织多元化的生产性服务模式,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产业化发展;优化种粮农户生产要素配置、夯实种粮农户外部生产条件,加大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进而提高种粮农户生产经营条件。
(项目编号:2020-YYZD-01  2020BJJ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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