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30日作出(2021)豫15破4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何沪生对信阳市上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浦置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与河南以德律师事务所担任信阳市上浦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经上浦置业申请,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豫15破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2年1月18日起对信阳市上浦置业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现为维护企业运营价值,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地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尽快实现重整目标。经管理人综合考量,现就上浦置业开发的大别山农贸市场项目的复建施工面向社会公开招投资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一)参与意向投资人竞聘者(以下称意向竞聘人)应谨慎认真地阅读本招募公告,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的条件及规则履行各项手续。
(二)意向竞聘人缴纳参选保证金视为已完成对上浦置业的尽职调查,认可上浦置业投资条件并同意投资。
(三)本招募公告的内容仅供参考,并非要约文件,管理人对公告现有内容不提供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聘人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工作。
(四)意向竞聘人确定为上浦置业意向投资人后,需和管理人就续建细节进行磋商,经协商一致签订《投资协议》。
二、企业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信阳市上浦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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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0775116893B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朱顽强 |
注册资本 |
2008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5年05月23日 |
住所 |
信阳市平桥区大别山商场19号楼附楼六层 |
登记机关 |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期限 |
至2055年05年22日 |
管辖单位 |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住建所 |
经营状态 |
正常存续(目前处于歇业状态)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
(二)拟续建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为平桥区大别山商场综合改造项目,于2005年立项启动建设,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及其规化、建设、施工、预售等手续齐全。项目占地面积82亩,规划容积率为2.7,现一期工程已完成14栋楼房的建设,建设面积7.5万㎡。其余剩余未开发土地约为25亩,剩余建设面积约为60000㎡,具体施工范围及建设面积以最终实际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为准。
其他需要特殊注意事项:
1. 大别山农贸市场项目涉及到拆迁安置,目前尚有需返迁安置13175.79平方米。(其中商铺9870.93平方米、住宅3304.86平方米)
2.与大别山农贸市场续建相关的税费事宜请意向竞聘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具体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管理人不负责税务咨询或承担有关税务风险。
3. 管理人初步拟定的续建方案为:投资人负责投资建设,在保证安置完需返迁安置的拆迁户后,自行销售剩余房屋,销售房款扣除合理利润后,剩余利润交与管理人用于债权清偿。具体详询管理人。
拟参选的意向投资人也可自行提供更佳的投资方案,与管理人协商。
三、招募方案
(一)意向竞聘人的资格条件
意向竞聘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足够的实力投资续建(能够全额垫资续建的意向竞聘人优先),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近三年无较大数额的未到期应偿还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资信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
4.自愿遵守本招募公告及后续续建系列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
5.意向竞聘人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提出竞价,恶意竞聘的,取消其竞聘资格并不退还参选保证金。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竞聘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明文件;
3.用以证明符合意向竞聘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资料;
4.签字盖章材料。包括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6.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意向竞聘人应当于 2022 年7月31日 17:00 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地点:信阳市平桥区农林路林政稽查大队东侧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赵恒,联系电话18236975488。
现场报名的可与联系人提前预约时间。
(四)尽职调查
意向竞聘人提交报名材料后,可联系管理人了解债务人的相关信息,并自行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
(五)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竞聘人根据已掌握的债务人情况,结合自身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在 2022年7月31日 17:00 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投资方案》。未按期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报名。《投资方案》原则上应当包括本案工程恢复施工时间、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期、交房时间、民工工资安排等核心内容。
(六)提交报名材料和续建方案注意事项
1.意向竞聘人应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报名材料《投资方案》应由投资人签名或加盖意向竞聘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负责人签名。
2.意向竞聘人应将报名材料、《投资方案》装订成册,一式五份,装袋密封。
3.意向竞聘人提交报名材料时,需提供与竞聘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到光盘上或存入 U 盘,与报名材料一起密封。
4.意向竞聘人未按本公告要求及时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四、保密要求
意向竞聘人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对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上浦公司信息、数据、资料等做好保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管理人文件等一切管理人和上浦公司非公开信息,但已经公开的信息除外。意向竞聘人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分析和制定续建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意向竞聘人应向上浦公司或者管理人承担违约金 100 万元。
五、参选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缴纳
意向竞聘人参与上浦公司续建投资人遴选的保证金为 2000 万元不计息。
账户名称:信阳市上浦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原银行信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411501010120115701
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后,在收到管理人通知,被确定为备选投资人后3日内缴纳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意向竞聘人丧失参与投资人遴选资格。
(二)参选保证金的处置
意向竞聘人应自中标之日起与管理人协商,并在规定时间内与上浦置业签订《投资协议》,此时意向竞聘人所缴的参选保证金将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履约保证金。该意向竞聘人拒绝与管理人协商或者签订合同的,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其缴纳的参选保证金,取消投资人资格,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重新确定投资人。
(三)参选保证金的退还
管理人应自向中标人发出正式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意向竞聘人所缴的参选保证金。
六、评选投资方
《竞聘申请书》及《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与债权人代表、债务人组成评分小组,在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的监督下,通过商业谈判和竞争性遴选的方式在符合条件的意向竞聘人中确定正式投资人。管理人将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并通知上浦置业全体债权人。
七、其他事项
上浦公司项目续建工程量以实际为准。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与变更,公告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热忱欢迎大家报名参与本项目的重整工作。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的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特此公告!
信阳市上浦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