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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龄老人“全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5%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14  浏览次数:9928
核心提示:今年开始,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80岁以上高龄老人,其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4月1日前实现直接结算。省会全民医保高龄参保人员报销比例提高;全市提升监管力度,杜绝养命钱流失漏洞;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拓宽居民
今年开始,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80岁以上高龄老人,其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4月1日前实现直接结算。

省会“全民医保”高龄参保人员报销比例提高;全市提升监管力度,杜绝“养命钱”流失漏洞;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拓宽居民医保门诊保障范围……3月13日,记者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2019年,全市医疗保障部门要重点开展系列“专项”行动,确保城乡居民“病有所医”。


“耄耋”老人参保报销比例提高5%


据郑州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连书平介绍,为减轻高龄老人及其家庭经济负担、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今年开始,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80岁以上高龄老人,其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目前,全市医疗保障部门正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加速信息系统调整和数据标识工作,计划于4月1日前实现直接结算,并落实好待遇补报工作。


具体来说,按照新政,只要年满80周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150元~1000元85%,1000元以上95%。参保人员在二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1200元~5000元65%,5000元以上75%。参保人员在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2000~8000元60%,8000元以上70%。


管好参保居民“救命钱”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每一元都不容浪费。今年,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坚决杜绝医保基金流失漏洞。


按照计划,今年起,郑州市医保局将打击欺诈骗保的范围从定点医药机构扩展至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包括承办基本医疗保障和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医保扶贫领域、社会救助领域等6个方面。不仅如此,我市还将监督手段由病历审核、现场抽查扩展为“智能监控、医疗费用审核、基金监管、举报奖励、检查抽查、宣传震慑”等多项措施相结合,形成“堵漏洞、强监管、重处罚、严震慑”的工作态势。


省会各相关部门将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健全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和移交机制;要探索引入医疗(医保)专家、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力量,强化监管力度。我市要集中力量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一次全方位“体检”,对发现的问题,从重从快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医保支付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


今年,郑州将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连书平介绍,要在公立医院和二级以上非公立医院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落实好106个病种付费改革工作;继续在一类以下非公立医院实施总额预付制改革。


2019年,郑州将按照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一调剂、三统一”的要求,加快完善市级统筹风险调剂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大基金池子,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我市将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相关制度、政策的衔接,发挥保障合力。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我市将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的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确保系统切换、数据迁移及时安全。探索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生物认证等技术,拓展医保费用的互联网支付方式,推进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医疗结算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作者:郑州晚报记者 王红
编辑:河南商报 郭佳慧
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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