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电子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能量
正能量

“他就如一盏明灯指引司法人的前进道路”――李庆军的事迹在新乡法院系统引起强烈反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11  浏览次数:13641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记者 宋红胜 通讯员 景永利 王顺广 桑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故法官李庆军生前系省高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员额法官,2018年9月28日因病医治无效在郑州逝世,年仅54岁。李庆军以顽强的毅力默默坚守工作岗位,用生命书写了对党的忠诚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
河南商报记者 宋红胜 通讯员 景永利 王顺广 桑鹏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故法官李庆军生前系省高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员额法官,2018年9月28日因病医治无效在郑州逝世,年仅54岁。李庆军以顽强的毅力默默坚守工作岗位,用生命书写了对党的忠诚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

日前,省高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向李庆军学习的活动。他的先进事迹,在新乡法院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大家一致表示,要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牢记初心、不忘使命,为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庆军的事迹,先进在哪儿?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化冰认为,李庆军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人民法官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精神风貌,是新时代人民法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典范。“学习李庆军,就是要学习他爱岗敬业的崇高品质、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坚韧不拔的顽强意志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周化冰说,作为司法权的执行者,广大干警要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忠诚履职、勤勉敬业、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李庆军同志用他的一生,诠释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模范法官为人民司法事业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和精神追求。”辉县市法院城关法庭庭长侯桂冠认为,李庆军在默默无闻的工作中,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向人民群众传递司法的公正和温暖。他始终如一地坚守,把平凡的事情做到了不平凡。侯桂冠说,很痛心在实现司法梦想的道路上失去这样一位优秀的战友,但李庆军的精神像一盏灯,点亮司法人的初心和使命,指引着他在司法事业奋斗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获嘉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王晨光,是一名“老典型”,是2016年度“全国办案标兵”中唯一执行法官。王晨光干执行工作18年,在解决执行难的征程上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作为“老典型”的他,如何学习李庆军精神呢?“都说执行难,但如果能有李庆军那种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和坚韧不拔的吃苦精神,还有什么难呢?”王晨光认为,作为执行干警,应以舍我其谁的气概,攻坚克难,乘势而上,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编辑:熊子文 实习编辑 吴冰
来源:河南商报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河南商报社 技术支持:顶端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18039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