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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某公司面粉重金属超标!“3.15”信阳2020年十大案例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5  浏览次数:16184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记者 肖风伟 通讯员 尹安伟2021年3.15期间,信阳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通过不同途径、以不同方式,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案例一潢川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重金属含量超标案 该公司生产的高粱面粉,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Q/HBS
 
河南商报记者 肖风伟 通讯员  尹安伟

2021年“3.15”期间,信阳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通过不同途径、以不同方式,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案例一

潢川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重金属含量超标案

       该公司生产的高粱面粉,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Q/HBS 0001S-2020《杂粮面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处理:对该公司采购食品原料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对该公司存在生产食品重金属铅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案例二

信阳某电子商务公司强制销售燃气报警器、切断阀案

        该公司因业务与信阳某燃气公司存在关联和重合,在信阳某燃气有限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居民燃气入户合同》时,强制销售燃气报警器和切断阀。

       处理: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504597.00元。

案例三

息县一销售侵犯“西门子”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当事人所销售的灯具、开关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处理: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没收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大灯具5只、小灯具14只、开关192只。

案例四

光山县某大药房哄抬价格案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该大药房购进口罩2000个,单个购进成本为6.3元,以每个16元出售。

处理: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9400元,并处违法所得4倍罚款77600元。

案例五

信阳某购物中心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案

信阳某购物中心大型促销活动中,设置的奖项有价值14万元的宝马轿车、价值18万元的奔驰轿车各一辆。其有奖销售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处理:对该购物中心做出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

案例六

罗山某一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罗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县某电动车销售门店销售的某品牌电动自行车进行质量抽检,经检验判定所抽检电动自行车为不合格产品。

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1560元;2、没收电动自行车二辆;3、罚款38340元。

案例七

信阳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该公司属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别克品牌经销商。据多名消费者反映,该公司在为消费者办理分期付款购车服务中,除车款外,另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否则无法提车,均未开具票据。

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12000元。2、罚款48000元

案例八

罗山县某卫生所使用过期药品和过期医疗器械案

2020年5月13日,罗山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对罗山县龙山街道某卫生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卫生所药房存放的医用退热贴、健胃片、马应龙麝香痔疮栓、维生素B6注射液等医疗器械和药品均超过有效期。

处理: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没收过期的医疗器戒,罚款12万元。

案例九

罗山县一销售侵犯“贵州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罗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白酒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家经营门店销售的53%、500ml“贵州茅台”酒12瓶,涉嫌侵犯“贵州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理: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没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12瓶,罚款5万元。

案例十

信阳某超市光山县分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信阳某超市有限公司光山县分公司经营的“苦荞脆片-藤椒麻鸡味”、“苦养脆片-酱汁牛肉味"酸价(以脂防计)项目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115.6元;2.处以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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