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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公布10起典型案例!涉及防疫物资、药品、家具、美容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6  浏览次数:8807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记者 吴文昊3月15日,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商丘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向社会公布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本次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涉及防疫物资、药品、家具、美容、预付卡、医用器材等商品或服务,包含了销售三无产品、销售过期商品、虚假宣传、肆
河南商报记者  吴文昊

3月15日,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商丘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向社会公布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本次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涉及防疫物资、药品、家具、美容、预付卡、医用器材等商品或服务,包含了销售“三无”产品、销售过期商品、虚假宣传、肆意涨价、不履行预消费协议、不明码标价以及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等多个典型违法行为。



通过案例公布,在揭露震慑不法行为同时,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督促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张某、史某销售“三无”不合格口罩案】

2020年3月2日,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在商丘市梁园区李庄乡朱楼村隋楼村民房内,存放大量“三无”口罩。经查,涉案人员张某、史某销售和未销售“三无”口罩400100只,经检验为不合格品,货值120余万。张某、史某销售“三无”不合格口罩的行为,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本案移送给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处理。

 【王某销售不符合标准医用器材案】

2020年2月初,王某在微信朋友圈中推荐其有大量口罩可以对外销售。经核实,王某销售的口罩经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口罩带和细菌过滤效率2项不符合规定,涉嫌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2020年2月28日,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商丘市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已对王某立案调查。

【商丘必康百川医药公司哄抬价格案】

根据群众举报,2020年2月2日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其销售的鑫华凯牌75%、2500ml/桶酒精,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销差价率达113%;销售福森牌双黄连口服液时,要求进货的客户必须搭购1000元左右的指定药品方可购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夏邑县歧河佳乐购物广场价格违法案】

2月3日,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当日在夏邑县歧河佳乐购物广场购买的口罩价格虚高,希望依法处理。经查实,当事人在明知县市场监管局于1月27日已发布严禁乱涨价提醒告诫公告的情况下,仍于1月31日通过微信从山东临沂以每包14元的价格购进一次性使用口罩30包,以40元/包的价格销售,进销差价率高达185%,并且采用销售小票不打口罩等形式躲避监管,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巨大,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夏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7.5万元。

 【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和销售过期药品案】

2020年1月29日,消费者投诉睢县仁君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三店口罩售价过高,请求执法部门查处。经查,该药店经营场所内未发现投诉所述的KN90口罩,但在药店检查过程中发现药店所售商品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在药架发现正在销售的8种药品共计19瓶为过期药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之规定。睢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处罚: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19瓶,罚款20.5万元。

【民权县边某某诊所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2020年1月17日,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民权县检察院执法人员联合对边某某诊所检查,发现该诊所于2019年1月采购的“森福源”穴位贴敷治疗贴50包,属医疗器械过期产品,该诊所使用了6包。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已构成了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之规定,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过期“森福源”穴位贴敷治疗贴1包,罚款2万元。

 【商丘市某家具店预定家具涨价调解案】

5月23日,郝先生在商丘市某家具店预订了一套价值8600元的沙发,并交订金500元,当时该家具店承诺,无论在什么时间购买沙发都按当时订购时的价格。没料想提货时,对方却要涨价300元,郝先生感觉上当受骗,明确拒绝了对方的涨价,要求退还订金,但被家具店拒绝了。之后,郝先生几次找商家协商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郝先生于5月29日投诉到商丘市消费者协会。商丘市消协核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调解,该家具店同意将订金退还给消费者郝某。

【商丘某美容店美容祛痘无效果调解案】

消费者张某2020年7月2日在商丘市民主路某美容店祛痘办了一张美容祛痘年卡支付了4300元,随后去该店消费了3次但后面与该店预约联系继续祛痘时,店里每次总是向其推销配合杀螨虫、排毒等等别的美容项目,且一再说要配合治疗,不然单纯祛痘无效果,并以此为借口,不再继续为张某祛痘治疗。张某期间多次找到该店负责人协商无果,无奈投诉至商丘市消协。市消协核查消费者张某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经调解,该美容店退还消费者张某全额美容预付款4300元。

【商丘某家具店定制品牌不符退还差价调解案】

2020年7月,消费者李某在商丘市某家具商城定购了价值4.6万元的产品,包括各种品牌的组装衣柜、鞋柜、茶几、双人床等定制家具。8月份,安装工人到其家中安装时,李某某发现有1件家具与报价单所写品牌不符且颜色也不一致,李某某及时与商家取得联系,商家派人去消费者家中看了产品材料的外包装以及实物,发现确实与定购的家具不符,并承认是其工作失误。之后,李某某多次找到商家讨说法,要求全部退货,而商家的答复是定制产品不能退货。经过近2个月的交涉,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李某某到市消协投诉。商丘市消协核查确因商家下单失误导致价差并使消费者延迟入住新居几个月,商家应该承担其相应的责任。经调解,商家退还了李某某消费差价910元,并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1000元。

【商丘某足疗店消费卡易主被套调解退款案】

足疗卡还没用完,足疗店却已易主,原来的老板不见踪影,新老板又不承认原来的足疗卡,眼见剩余1200元的卡就要成为废卡,家住梁园区丁先生非常苦恼,9月22日到商丘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

据丁先生介绍,他在一家足疗店办理了价值3000元足疗卡,消费了1800元。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前两天,他去做足疗时被工作人员告知,足疗店换老板了,新店没有他的消费卡信息。当丁先生问及该卡能否在新店里继续消费时,服务员表示不可以,并告诉,出现这种情况必须找到原来的老板解决。丁先生到市消协投诉,商丘市消协核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经调解,原足疗店老板同意退还丁先生消费卡剩余1200元。 (编辑 施尚景 刘梦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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