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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一幼儿园跨年收取学费、平衡车收费,被通报批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31  浏览次数:12298
核心提示:河南商报记者 吴文昊 3月31日,河南商报记者从商丘市政府网获悉,商丘一幼儿园跨年收取学费、平衡车收费,被全区通报批评。 市民投诉:商丘市第三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新城园,2020年收取2021年学费,学费交过后,班级老师又微信发来让交2021年平衡车费用(学校
河南商报记者  吴文昊   

        3月31日,河南商报记者从商丘市政府网获悉,商丘一幼儿园跨年收取学费、平衡车收费,被全区通报批评。



       市民投诉:商丘市第三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新城园,2020年收取2021年学费,学费交过后,班级老师又微信发来让交2021年平衡车费用(学校说平衡车今年280元,不交的话,幼儿园学生上课期间别的小朋友骑平衡车,不交费的学生不能骑)和书本费。请问是否合规?

        睢阳区政府:现将睢阳区教体局办理情况向您反馈如下:根据《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文件第十七条规定: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设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跨学期预收费。

        针对商丘市第三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新城园此行为,经睢阳区教体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做如下处理:

       1.责令该园加强政策学习,了解掌握关于幼儿园收费的相关文件要求,对本次所收取的书本费243元和平衡车280元两项费用,无条件全额退还给家长。

        2.停止宣传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不得跨学期预收费。

        3.责令该园向局党组写出深刻检查,对第三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新城园给予全区通报批评。(编辑:刘梦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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