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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00多万元到20多万元 交通罚没金额为啥变少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7  来源:河南商报  浏览次数:1891
核心提示:今年年初,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33个备选对象中,择优拟定80个单位为第二批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80个单位中,以局一级单位为主,极少出现灵宝市交通局执法所这样的交通局下属二级单位。这些入选的单位中,交通行业仅此一家,更显
             今年年初,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33个备选对象中,择优拟定80个单位为第二批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80个单位中,以局一级单位为主,极少出现灵宝市交通局执法所这样的交通局下属二级单位。这些入选的单位中,交通行业仅此一家,更显可贵。那么,灵宝市交通局执法所(下称执法所)到底是凭什么入选省级服务性执法示范点的?

  【事件】

  上门讲政策 召开座谈会

  执法所与企业建起沟通桥梁

  天力公司的超限超载行为,灵宝市交通局执法所采取过约谈等行政指导手段,但并未完全杜绝。最后,依据相关规定,天力公司被处以1万元罚款。如今,超限超载行为在天力公司很少见。

  在天力公司,执法所派驻有两名执法队员。作为灵宝市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每天执法队员要对所有出入车辆的登记本进行检查,随机抽调企业发货单。“主要是为了监督检查出入车辆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进出站(场)是否存在超限超载行为。”灵宝市交通局执法所副所长朱占星介绍。

  天力公司经理王合君说,执法所多次上门、反复讲政策,还召开车主司机座谈会,面对面交流,让他们给交通执法提意见。“让人感觉他们是真心在帮企业,最后也理解了。其实算笔账,超限超载出了事故,企业损失更大。”让王合君意外的是,通过超限超载治理,运价(市区)竟然从过去的每方十五元提高到十八九元。

  【转变】

  从处罚型向服务型转变

  改为温情、柔性、说理式执法

  2015年8月,在交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灵宝市交通执法所成立。“执法逐步从过去的处罚型向管理型转变,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这是改革的成果。”灵宝市交通局执法所所长郭育川说。郭育川坦言,在(交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之前主要是路面处罚,上路检查伸手拦车违法就罚,这是原来的工作思路。相比处罚型执法,服务型执法主要是为了消除车辆违法状态,不再以处罚为目的,执法逐渐改变为温情执法、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

  “如今,服务型执法以教育为主。”郭育川说,向服务型执法转变后,有问题可能先不处罚,而是加以劝诫、批评、教育、引导,使得对方依法去做。如果问题很顽固,那就采取行政处罚手段。需要说明的是,采取劝诫等行政指导手段的前提,是够不上行政处罚标准。够标准了,将严格执法。

  【措施】

  加强源头企业管理

  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讲服务

  “通过对货源、卸货地的监督管理,不让超限超载车辆上路。”执法所与货运源头企业逐一签订承诺书,严禁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出站(场)。白纸黑字提醒首末端源头企业,超限超载车辆、没有覆盖禁止出场,无证车辆不能参与运输;对超限、无证这些车辆,卸货端不能随便接收。

  “严重违法行为必须处罚,行政指导代替不了行政处罚。”郭育川说。

  “虽然在向服务型执法转变,但不是说就把管理弱化了。批评教育不起作用,其他手段也要跟进。不听劝阻的,违规企业要严管重罚。”对于服务和管理,郭育川认为,服务型执法不是纯粹讲服务,它建立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而向服务型努力转变、努力为企业服务,又可以使得管理上相对容易,也有了突破口。

  【效果】

  消除管理隔阂

  降低企业运输经营成本

  数据显示:2016年,该所行政处罚案件410起,处罚金额52万元,行政指导案件11起;2017年,行政处罚案件200起,处罚金额25万余元,行政指导案件40起;而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前,灵宝市公路局、路政所一年罚没收入300余万元。这是灵宝市交通执法向服务型转变后发生的变化。

  朱占星说:通过源头管理,从源头上消除了不规范运输行为的发生,减轻路面执法压力。通过进企业,管理人员和经营车主面对面交流沟通,消除了管理的隔阂,也从根本上降低了企业运输经营成本。同时,不超限超载后,车辆拉得少了,但安全性和运价也提高了。作为经营者,经营效益并不受损失,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甚至是提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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