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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唐河县法院“云间”庭审当庭履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29  浏览次数:7671
核心提示: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张清菁你们不是诈骗电话吧?不是的,我们是唐河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稍后会将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文书通过短信形式发送至您手机,请您注意查收,有任何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这是南阳市唐河县法院韩群长法官通过多种途径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张清菁

“你们不是诈骗电话吧?”

“不是的,我们是唐河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稍后会将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文书通过短信形式发送至您手机,请您注意查收,有任何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

这是南阳市唐河县法院韩群长法官通过多种途径终于找到千里之外的案件被告时,双方对话的情形。

被告余某因经营化肥生意周转不灵,向同事王某借款6万元,并出具借条。多年后王某电话联系不到被告,寻找未果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帮忙寻找被告并依法判决其偿还借款。

收到案件后,韩群长法官第一时间与原告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案件细节及被告的基本信息。在原告仅能提供被告身份证信息的情况下,法官立即通过庭审系统查找被告在用手机号,同时查询其是否牵涉法院其他案件,并使用集中送达平台向其户籍所在地邮寄传票等文书,但均未获得有效回复。

开庭时间近在眼前,被告不出现,纠纷得不到及时化解,原告权益也无法得到维护。法官再次与原告沟通,得知原告曾与被告姐姐联系过,以此为突破口联系到被告姐姐后,法官感受到其有抵触情绪,于是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希望她能劝解被告尽快联系法院。

当天下午,韩群长法官接到陌生来电,对方还未表明身份便对法官的身份产生了质疑,也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查看法院发送的短信后,被告余某又电话联系法官,表示自己在外地,无法赶回参加庭审。法官当即劝说被告,参加庭审能够厘清案件事实,并提出可以组织她和原告沟通协调。当天晚上,韩法官接到被告余某的电话,她高兴地表示与原告初步达成合意,其愿意偿还借款,但是外地赶回还需几日。

为减少被告的奔波,韩群长法官当即决定通过“云间”庭审系统开庭审理此案。11月23日下午,原、被告双方时隔多年终于在网上“见了面”,并当庭达成调解意见。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当场将6万元款项转账至原告儿子的银行卡。收回6万元借款的王某激动地说道:“我终于收到钱了!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怎么能这么快找到她,还收回了全部借款!”

编辑 苗亚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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