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电子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地市
地市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网络交易监管 优化营商环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19  浏览次数:11500
核心提示: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见习记者 周美娇 通讯员李硕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工作实践,精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着力解决部分网络经营主体利用政策规避监管的乱象,有效遏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见习记者 周美娇 通讯员 李硕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工作实践,精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着力解决部分网络经营主体利用政策规避监管的乱象,有效遏制网络市场野蛮生长,肆意危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网络经济爆发式增长,为规范网络交易活动,国家市场监管局于在2021年5月1日出台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原则。这为新兴网络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注入了活力,同时给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也为部分创业者利用法律法规,逃避监管提供了便利。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研分析认为,通过信息共享和联络联动,发挥第三方平台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平台公司主体管理责任,是有效解决问题的关键。该局先后和淘宝、拼多多、京东等各大平台公司所在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电话、公函协查工作机制,对处于“失联”或不配合的违法网店,由注册地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制作现场笔录、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出具证明,拍摄照片,办理有营业执照的,将其列入“异常”名录,相关佐证材料线索向网店经营平台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案件协查函,由管辖地市场监管部门通知平台公司对虚假登记入住网店关停,对违法商品链接下架,畅通解决途径。同时,协调平台公司履行主体责任,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资格以及事中合法合规行为进行内部监管。自2022年以来,该局共发出案件查办协查函23件,要求平台公司对涉案的20余家“失联”网店经营主体采取下架违法经营商品链接、关闭网店并更新登记信息等处理。

闭环监管的创新举措,实现了异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联络联动、双向监管等互动合力,对经营者经营所在地和平台所在地同步实施监管,有效地解决了异地监管难的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一步,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和公安部门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加强联络,加大对“失联”网络经营者的查处力度,通过部门协同,跨区域协作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等举措,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净化网络交易市场环境,为优化营商环境再添重彩。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河南商报社 技术支持:顶端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备案号:豫ICP备18039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