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法院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204件。制定服务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意见,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5.1万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则,探索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司法举措。湖北、重庆、青海等地法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盘点】去年一年,河南法院受理环资案5105件
"探索适用补植复绿""制定服务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意见"等,河南法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记者了解到,河南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就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方面,2018年全省法院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105件,审结4544件,结案率达89.01%。其中刑事案件776件,审结768件,判处犯罪分子949人;民事案件2249件,审结2117件;行政案件2080件,审结1659件。
省法院环资庭共受理案件1514件,审结1295件。较好地实现了维护环境权益、解决环境纠纷的目标。
【公益诉讼】全省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5件
记者了解到,法院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切实维护环境公共利益,部分中院、基层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公益诉讼案件。
对于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采取巡回审判等方式公开开庭审理。
据统计,全省全年共受理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5件,审结51件。其中,省法院在高校公开开庭审理中国绿发会诉新郑市薛店镇政府等古枣树自然遗迹保护案,使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观感更加直接,公益诉讼的教育和公益功能发挥的更加充分。
【修复】破坏环境不仅要受罚,还要"补种"
"复植补种",在河南不少法院已开始适用。破坏了环境,不仅要赔偿,判刑,还要负责"恢复原貌"。
如卢氏县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刘某某盗伐林木案,以盗伐林木罪判处刘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判令其于2019年春季补栽树苗高度80厘米以上的刺槐树240棵,并明确法院将于2019年5月30日对补种情况进行验收。信阳、濮阳等法院大力开展复植补种基地建设,两地已经建立复植补种基地15个,2018年对108个案件中的216名被告人适用复植补种机制,累计补种树木近4万株。郑州法院、三门峡法院还建立了环资案件的执行情况回访制度,对复植补种情况追踪验收。
作者: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编辑:河南商报 郭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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