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晚上9时,被执行人贺某从郑州匆忙赶到睢县法院,交付了全部案件执行款。
李某与贺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官主持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贺某于2018年6月15日前给付李某工资10000元、于2018年10月1日前给付下余7000元的调解协议。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贺某找各种理由推诿。执行法官依法将贺某纳入被执行人失信黑名单。贺某得知后,担心亲戚朋友、客户知道自己是失信被执行人,对其交通出行、子女上学、生意信誉等产生影响,自己因为这么点钱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得不偿失,于是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此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