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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上浦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再次公开招募续建投资人的公告 (2024)上浦破管字第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06  浏览次数:23302
核心提示:信阳市上浦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管理人经评选于2023年5 月26日确认续建投资人,后因上浦公司债权人长期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原有投资人放弃投资。为尽快实现重整目标,经管理人综合考量,现就上浦公司开发的大别山商场项目的续
 信阳市上浦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管理人经评选于2023年5 月26日确认续建投资人,后因上浦公司债权人长期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原有投资人放弃投资。为尽快实现重整目标,经管理人综合考量,现就上浦公司开发的大别山商场项目的续建施工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续建投资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本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竞聘人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一)参与意向投资人竞聘者(以下称意向竞聘人)应谨慎认真地阅读本招募公告,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的条件及规则履行各项手续。

(二)意向竞聘人缴纳参选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已完成对上浦公司的尽职调查,同意按上浦公司现状进行续建。

(三)本招募公告的内容仅供参考,并非要约文件,管理人对公告现有内容不提供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聘人应自行做好尽职调查工作。

(四)意向竞聘人确定为上浦公司意向投资人后,需和上浦公司及其管理人就续建细节进行磋商,经协商一致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二、企业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信阳市上浦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500775116893B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朱顽强

注册资本

2008万元

成立日期

2005年05月23日

住所

信阳市平桥区大别山商场19号楼附楼六层

登记机关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期限

至2055年05月22日

管辖单位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住建所

经营状态

正常存续(目前处于歇业状态)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二)项目概况

平桥区大别山商场综合改造项目于2005年立项启动建设,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及其规划、建设、施工、预售等手续齐全。项目占地面积82亩,规划容积率为2.7,现一期工程已完成14栋楼房的建设,建设面积7.5万㎡。现有未开发土地约为25亩,剩余建设面积约为55000㎡,需返迁安置的为13499.03㎡(其中住宅面积2900.66㎡、商铺面积10598.37㎡,包括三户未拆迁的安置面积,若最终安置面积有出入,出入部分由政府、投资人、管理人协商解决)。

(三)招募条件:投资人负责投资未开发地块的投资建设,在保证安置完需返迁安置的拆迁户后,自行销售剩余房屋,销售房款扣除合理利润后,剩余利润交与管理人用于债权清偿(拟定交于管理人用于债权清偿的利润为固定金额2500万元,该款项在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后3日内交付至管理人账户)。具体详询管理人。

(一)意向竞聘人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本次招标接收联合体投标;

3.具有足够的实力续建(能够全额垫资续建的意向竞聘人优先),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意向竞聘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条件;

5.近三年无较大数额的未到期应偿还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资信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无现存烂尾、问题楼盘项目;

6.自愿遵守本招募公告及后续续建系列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

7.意向投资人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提出竞价,恶意竞聘的,取消其竞聘资格并不退还参选保证金。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竞聘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用以证明符合意向竞聘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资料;

4.简介(含基本信息、历史沿革、主营业务、资产负债、业绩、续建施工经验等)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5.需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负责人的签字盖章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7.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意向竞聘人应当于 2024年6月11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地点:信阳市平桥区新十一大道与新二十二街交叉口中泰大厦B座1632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赵恒,联系电话18236975488。

现场报名的可与联系人提前预约时间。

(四)尽职调查

意向竞聘人提交报名材料后,可联系管理人提供债务人的相关资料,并自行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

(五)提交《投资方案》或《续建方案》

意向竞聘人根据已掌握的债务人情况,结合自身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在 2024年6月11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投资方案续建方案》。未按期提交《投资方案》或《续建方案》的,视为放弃报名。《投资方案》或《续建方案》原则上应当包括本案工程施工时间、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期、交房时间、工程取费标准及支付时间、民工工资安排等核心内容。

(六)提交报名材料和《投资方案》或《续建方案》注意事项

1.意向竞聘人应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报名材料《投资方案》或《续建方案》应加盖意向竞聘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负责人签名。

2.意向竞聘人应将报名材料、《投资方案》或《续建方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装袋密封。

3.意向竞聘人提交报名材料时,需提供与竞聘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到光盘上或存入U盘,与报名材料一起密封。

4.意向竞聘人未按本公告要求及时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四、保密要求

意向竞聘人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对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上浦公司信息、数据、资料等做好保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管理人文件等一切管理人和上浦公司非公开信息,但已经公开的信息除外。意向竞聘人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分析和制定续建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意向竞聘人应向上浦公司或者管理人承担违约金300万元。

五、参选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缴纳

意向竞聘人参与上浦公司续建施工方遴选的参选保证金为300万元不计息,不可用银行保函代替。

账户名称:信阳市上浦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原银行信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411501010120115701

未按规定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意向竞聘人丧失参与续建施工方遴选资格。

(二)保证金的处置

意向竞聘人应自中标之日起与管理人协商,并在规定时间内与上浦公司签订正式投资协议,意向竞聘人所缴的参选保证金将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施工进度保证金。该意向竞聘人拒绝与管理人协商或者签订合同的,管理人有权不予退还其缴纳的参选保证金,取消其续建投资人资格,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重新确定续建投资人。

(三)保证金的退还

管理人按照施工进度分期分批足额退还续建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具体退还方案另行约定。

六、评选续建投资人

《竞聘申请书》及《投资方案》或《续建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如只有一家报名,管理人将与政府工作人员代表、债权人代表、债务人组成评审小组,对该意向投资人的相关方案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续建投资人;若有两家以上竞选投资人,管理人将与政府工作人员代表、债权人代表、债务人组成评分小组,在人民法院和人民政府的监督下,通过商业谈判和竞争性遴选的方式在符合条件的意向竞聘人中确定续建投资人。管理人将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并通知上浦公司全体债权人。

七、其他事项

上浦公司项目续建工程量以实际为准。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与变更,公告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热忱欢迎大家报名参与本项目的重整工作。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的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特此公告!

 

 

信阳市上浦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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