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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非法集资 别让养老变“坑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23  浏览次数:7621
核心提示: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王宪 薛怡中国有句俗话叫养儿防老,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生育率下降、就业压力、子女教育等因素影响,使老人的赡养问题日益突出。伴随着银发时代的到来,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在迅速膨胀。不少违法分子把目光盯准了老年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王宪 薛怡

中国有句俗话叫“养儿防老”,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生育率下降、就业压力、子女教育等因素影响,使老人的赡养问题日益突出。伴随着“银发时代”的到来,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在迅速膨胀。不少违法分子把目光盯准了老年人的钱袋,以“高回报”的承诺,诱骗老年人进入投资骗局。由于老年人信息获取渠道单一,对信息的分辨能力不足,更容易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陷阱。被骗老人在遭受财产损失的同时更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严重影响晚年生活幸福感、获得感,一不小心“养老”变“坑老”。

近日,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关于涉养老投资骗局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被告人潘某某系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客服部经理,负责招聘、组织客服部人员以“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的名义,通过讲课、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外宣传公司融资政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审计,2016年以来,潘某某及其团队共发展会员536名,协助收取各类会员养老服务费4484余万元。截至案发,所吸收的公众存款尚余2299万元未予返还。另查,被告人潘某某所组织的客服部按其吸收存款金额比例的20%提取佣金。经审计,被告人潘某某所在客服部提取佣金共计819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某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潘某某能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性质和量刑情节,以被告人潘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被告人潘某某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819万元;依法追缴被告人潘某某所有涉案财物用以返还集资参与人。该案宣判后,被告人潘某某认罪认罚,服从判决。

该案件承办法官王卉表示,近年来,非法吸收老年人群体存款现象屡禁不止,被告人以老年人关心的养老问题为诱饵,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代办“养老保险”、宣传“以房养老”等方式非法吸收老年人的资金并肆意挥霍,最终导致吸收的资金无法返还,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甚至造成部分地区受侵害老年群体老无所依、老无所养,以老年受害人为主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因此,为杜绝养老诈骗不法犯罪的发生,维护广大老年人的财产权益,对于该类犯罪的打击已经刻不容缓。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严格落实执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在审理涉养老刑事案件过程中,多次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沟通协作,对涉案财物一追到底,力求将被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与此同时,特别注重对受害人进行判前、判后答疑和心理疏导工作,切实将化解矛盾工作贯穿到刑事审判工作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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