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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多项权责,移交“大城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9  浏览次数:35289
核心提示:郑州城管体制改革进入实质阶段,房管局等部门的执法机构资产并入郑州市城管执法支队,环保、水务、工商等部门的部分处罚权也完成权责移交

  去年9月27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正式挂牌,实现了郑州市城市管理和执法机构综合设置,也标志着郑州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近日,郑州城管体制改革又有了新进展——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已完成对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园林局等部门所辖的执法机构资产交接,涉及权责移交全部项目达900多项。

  【进展】

  住建等多个领域

  权责移交达900多项

  

近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召开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资产交接会,会上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园林局等部门所辖的执法机构资产进行了交接,整体并入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

同时,环保、水务、工商、食药监等部门涉及部分处罚权也已完成权责移交工作。据悉,此次涉及权责移交全部项目达900多项。

  【意义】

  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进入实质阶段

  

河南商报记者注意到,此次住建领域完成“资产转移”,改革进一步提速。

针对此次会议,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城市管理执法交接工作实现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这标志着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进入实质阶段,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要按照相关职权职责,文明执法、依法执法、集中执法,更好地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此外,郑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透露, 通过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管理职责仍然由原部门行使,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则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未来,执法的效能将得到很大提升,围绕住建领域的一些乱象也将得到有效遏制。

  

  【链接】

  城管委到底都管啥?

  

  郑州市明确综合执法的具体范围是“1+4”: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4”: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的行政处罚权。具体内容如下:

  1.环境保护管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2.工商管理: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3.水务管理: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4.食品药品监管: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5.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和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待时机成熟后再集中行使。目前,上述两个方面问题的行政处罚权仍归公安部门。

  

  城管委新增的权责有哪些?

  

整合后的郑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除了负责原郑州市城市管理部门承担的市政公用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河道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城市养犬管理、城市管理应急处置等职责外,新增权责如下:

  1.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道路红线内花坛花带和行道树的日常管养职责;

  2.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职责;

  3.负责城市交通管理方面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职责;

  4.负责牵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和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

  5.负责市本级城市管理执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作者:河南商报记者 王乔琪
来源:
河南商报
编辑:
河南商报张梓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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