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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没系安全带 客车不得出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8  来源:河南商报  作者:李江瑞  浏览次数:4991
核心提示:国务院安委办通报“8・10”事故情况并提出要求,乘客没系安全带 客车不得出站。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李江瑞

  实习生 窦子昂

  8月10日,洛阳交运集团一辆客车在陕西安康境内秦岭一号隧道南口发生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

  8月17日下午,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公布消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就该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明确提出了五项要求。

  【通报】

  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8月17日下午,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公布消息,国务院安委办通报了关于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2017年8月10日23时34分,河南省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一辆车牌号为豫C88858的客车(核载51人、实载49人)从四川成都出发前往河南洛阳,当车辆沿京昆高速公路行驶至陕西安康境内秦岭一号隧道南口(1164公里930米)处时撞至隧道口外右侧山体护墙,导致车辆严重变形损毁,共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

  目前,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要求】

  全面排查800公里以上

  超长客运班线
 

通报中要求,各地要对800公里以上超长客运班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格落实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或实行接驳运输,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对从事校车或者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通报中提到,车辆安全带破损、不能正常使用的客运车辆不得报班发车,乘客未系安全带的客运车辆不得出站运行。

  据省交警总队和省高速交警总队消息,省公安厅已要求严格落实大客车驾驶人“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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